竊以為,以上三條,最後一條乃是真正的根源所在。出了問題,不是認識錯誤,反思補救,而是一門心思推卸責任,不惜嚴重侮辱公眾的智商。以至於人們不得不感嘆,拿什麼來拯救你,那些雷語頻出的弱智官員?
“五條禁令違法”讓弱者絕望
現在案件開始清晰起來,派出所副指導員鐘顯聰也被調查。郭少全說,由於鐘顯聰的辦案方式方法,辦案過程中摻雜了自己的語言,引起媒體炒作,造成不良影響,所以被停職接受調查。被調查的原因竟然不是鐘顯聰的徇私枉法嫌疑,而是其“語言引起媒體炒作”,這是何等的吊詭。是的,“戴套不算強姦”確實駭人聽聞,但其根源卻在於他與王忠貴之間的複雜關係,從而導致他拒絕立案、違規辦案。
鐘顯聰是否中午飲酒,尚可調查。但身為公安局政委,郭少全聲稱公安部五條禁令違法,與“戴套不算強姦”一樣,同樣讓人備感絕望。出於嚴明紀律、樹立公安隊伍形象的目的,公安部於2003年發布了“五條禁令”。其中第四條規定:嚴禁在工作時間飲酒,違者予以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辭退或者開除。這“五條禁令”只是行政規章,何須人大常委會討論,何來違法之說?
真可謂欲圓其說何患無辭!身為公安局政委,竟然會公然否定公安部禁令,這不僅是在挑戰公安部的權威,恐怕也是在侮辱公眾的智商。不過,倘若站在郭少全的角度,我也很能理解他為何說出這樣的話。是的,作為偏遠縣市的公安機關,恐怕向來是缺少輿論監督的。法律法規會被政委隨意解釋,“五條禁令”會形同虛設,其實不足為奇。有“五條禁令違法”的政委,便會有“戴套不算強姦”的警察,這是一個道理。
“戴套不算強姦”的強姦案,讓畢節廣為人知。對當地政府而言,這恐怕是有損地方形象的。於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希望案件被掩蓋下去也就成了當地政府的“最佳選擇”。於是我們看到,案件很快就陷入了“羅生門”:警方是否有主動保護現場、鐘顯聰是否飲酒、是否單獨一人給周琴做筆錄……這“三大矛盾”似乎很難再有真相。
“五條禁令”是否違法,看來公安部應該給個說法。(時間:7月19日 來源:華聲在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