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洛陽性奴案告破成為輿論焦點。然而,發出這一報道的南方都市報記者紀許光在微博稱,他在洛陽的酒店內遭到質問,追查“洛陽性奴的稿子誰跟我報的料。說我侵犯國家機密"!”(9月23日《城市信報》)
洛陽性奴案中,公職人員李浩將6名歌廳女子誘騙至地窖中囚禁為性奴,長達兩年時間。期間,兩名女子被害,屍體就地掩埋。嫌疑人犯罪心理的扭曲,行凶手段的殘忍,擊穿了社會的心理承受底線。在6名女子長期失蹤後,她們所服務的場所,難道沒有因擔憂和懷疑而報案?是什麼切斷了她們與社會、家庭的聯繫,成為任人宰割的“羔羊”?誰來關心邊緣人群的生存與安全?……一連串問號亟待求解。如此駭人聽聞的案件告破之後,人們希望看到有關部門嚴懲凶手,對受害人進行心理干預,反思和彌補工作漏洞。
然而,事態發展卻來了一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就在報道見報當天,採訪此事的記者就遭相關人士質問是誰爆的料,並稱他侵犯了“國家機密”。這不禁讓我們看的目瞪口呆,性奴案究竟算哪門子國家機密?
即使不懂國家機密的準確定義,誰都能一眼看出,這件普通的刑事案件,根本無關國家的政治、經濟等公共事務,秘密之說無從談起。相反,此事在社會上掀起軒然大波,有關部門更應通過必要的信息公開,讓公眾參與反思和討論,一起努力預防同類事件重演。如今,當地以涉嫌“國家機密”為由詰問記者,唯一的合理解釋就是認為此事有損當地形象,不滿記者揭開傷疤。而有網友透露“此案告破時,當地統一封口,禁止媒體得知和報道”等背景,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證了人們的猜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