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這是一個民間爭論不休、相關部門意見相左的沉重話題。在民間,據悉“丁克族”歡迎,但老人們反對;在政府部門,民政部將“以房養老”納入下一階段工作的引導方向之一,但從銀監會表達的意見來看,卻不支持“以房養老”,因為存在70年產權和房價下行的雙重困擾。
顯而易見,相關部門都是從各自立場看待“以房養老”的。民政部門之所以支持“以房養老”,是因為目前有失能老人1036萬,半失能老人2135萬,大中城市空巢家庭達到70%,中國養老形勢異常嚴峻,成為民政部門頭疼的問題。推行“以房養老”可在一定程度上減輕民政部門的養老壓力。
而銀監會不支持“以房養老”,主要是從金融機構利益出發。因為房屋土地使用權只有70年(有的還是40年),當老年人抵押房屋時,土地使用權期限所剩無幾,房屋價值不大;即便房屋使用70年後土地使用權可以續期,但在頻頻曝出房屋質量問題的情況下,房屋能否使用70年都是個大大的問號,金融機構當然不想承擔風險。
在我看來,銀監會認為“以房養老”難以推行,並非沒有道理,我們不能去質疑銀監會。即便銀監會支持“以房養老”,恐怕各個商業金融機構也不積極。即使金融系統從上到下支持“以房養老”,老人們是否願意是個關鍵問題,因為很多老人還有“但存方寸地,留於子孫耕”的傳統觀念——自己的房產寧願留給子女,也不願去抵押。
而且,在高房價時代,多少老人有房產可供抵押,也值得我們深思。顯然,農民住房、小產權房由於沒有產權證,難以去抵押;廉租房、公租房的產權都屬於政府,更抵押不了。如果老人與子女同住,也不可能去抵押。如此一來,真正適合“以房養老”的人數極其有限,受惠面並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