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金融機構不積極、很多老人不願意、受惠面不大等等原因,我認為公民房產抵押只能承載少部分人的養老問題,難以承受多數人的養老之重。據悉,廣州、北京、上海、南京、重慶等地已經在探索這種養老模式,但也只能是嘗試和小範圍推行,“以房養老”難以成為承載中國老齡社會的支柱。
儘管加拿大、新加坡、美國、英國等國都有各自的“以房養老”服務體系,但要意識到,國情不同,土地制度不同,人的觀念不同,因此,不能簡單去效仿其他國家,轉嫁政府養老責任。我以為,解決中國人的養老問題只有兩條路可走,要麼是商業化養老,即養老保險商業化;要麼是公益化養老,即政府承擔養老之責。
毫無疑問,商業化養老是少數有錢人或有財產人的養老模式,“以房養老”也是一種商業化養老,前提是要有房產。而公益化養老,則是強化政府的社會保障責任,建立公平的養老金制度,並建設完善的公益化養老設施。讓人憂慮的是,中國恰好處於“未富先老”的處境——即尚未進入發達國家行列,卻進入了老齡化社會,沒有足夠的資金投入養老工程。
因此,完全指望“以房養老”或指望政府養老都不現實,必須多種養老模式並舉,讓養兒養女防老(至少在農村地區有一定效果)、“以房養老”、商業養老保險、政府投資的公益化養老,同時發揮作用。這些養老模式中,我認為公益化養老要成為主流。現在,很多地方政府的樓堂館所可比公益性養老院更多更奢華,與其讓政府大樓奢華,不如多些公益化養老院。(時間:10月30日 來源:燕趙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