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的“禁插令”,是眾望所歸。看四五十分鐘一集電視劇,卻要花一個多小時。片頭曲之後是是片前廣告,中間劇情精彩處,是插播廣告,多的還不止一次,演到快結束時,又是一段廣告,本以為後面還有戲,結果等了半天,才發現是片尾曲。現在終於有“禁插令”對“看廣告插播電視劇”說不了。喊好之餘,觀眾也猶存疑慮:“禁插”之後,電視台是否會有“反禁”之策――廣電總局近些年頒“令”不少,然而各電視台總有移花接木之法。更何況針對“禁插”,已有電視台放出風來,要以植入廣告暗渡陳倉。
植入廣告不是新鮮東西,生硬的植入使作品主題渙散,影響劇情延伸,導致觀眾出戲,輿論嘖有煩言。而要是電視台“堤外損失堤內補”,植入廣告在“禁插”之後泛濫成災,那麼最終受傷害的依舊是觀眾,而且其害未必會比插播廣告輕。更不必說,應對“禁插”,電視台“對策”還多。比如縮短每集時長,50分鐘一集縮短為30分鐘,每天兩集分拆為三,把原來插在50分鐘集內的廣告移到30分鐘後的集外,如此“零賣”就又輕易化解“禁插”於無形了。這個“拆零”,可操作性很大,因為廣電總局並沒有規定電視劇每集的時長。
是以植入替代插播,還是以“拆零”以時間換空間化解“禁插”,抑或植入和“拆零”會雙管齊下?而與其問電視台會不會這樣做,不如問是否有足夠的手段能防止電視台這樣做?“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已是積年頑習。在嚴謹的規定面前,心懷叵測者猶處心積慮,要鑽出一些空子來,而要是規定本身就有漏洞,那麼“對策”會如何“用足政策”──準確地說是利用漏洞,恰也不言而喻。僅有道義的呼籲是靠不住的,溫故可知新,既然不能指望電視台自律,那麼就只能靠“禁令”禁得更詳細更緊密,比如“禁插”之外,還要“禁貼片”、“禁植入”、“禁縮時”……期待廣電總局問計於民,汲取民間智慧,多一些有“禁”在先。否則,等到“對策”再次泛濫,廣電總局只能再發“補充規定之補充規定”,恐怕也是沒有懸念的。(時間:11月29日 來源:東方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