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景天魁所說,人們惱得其實不是茅台酒,而是政府亂花錢的手。對於人大來說,要管住政府亂花錢的手,就必須對政府進行財政監督,尤其是要行使現行憲法所規定的預決算監督權。
要使這種監督成為實質上的而不是形式上的。一方面,要完善現行的監督審查制度。由於人大會期較短,預算草案應該提前送達代表,以便於代表提出意見;預算在提請人大審議時,應該詳細列舉項目和數額;在審查決算時必須嚴格把關,發現擅自突破的,如果沒有正當理由,應該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另一方面,必須增加人大審查政府其他財政項目的權力,比如行政經費和行政人員的收入、稅收、重大撥款項目、國家一切內外債的發行等等;賦予人大預算修正權。目前提供給人大代表的權力就是整體通過或整體否決預算草案,而整體否決政府預算在任何國家都是非常罕見的。因此,賦予人大預算修正權,便可以對明顯不合理的預算開支多一條制約途徑。
錢,是任何政府活動的物質基礎。只有管好了納稅人的“錢袋子”,才能有效約束政府的行為,喝不喝茅台也便不是一個問題了。(時間:3月13日 來源:山西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