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是,越來越多的事實和經驗告訴我們,有關部門在遭遇災難或是陷入困境時,隨便編造的理由,哪怕是“放狗屁”,都可能蒙混過關,甚至得到認可,讓自己全身而退。所以,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此次不是遇到“較真”的副市長,東莞市大朗自來水廠不僅可以繼續糊弄下去,而且還能拿到不菲的排污罰款。由此觀之,“放狗屁”自然擁有著廣闊的市場空間。
“放狗屁”的成本如此之小,而效益如此之大,一些人熱衷於此也就不足為奇了。只是,“放狗屁”的實質卻是繼續無視或者縱容危險的存在與加劇,進一步讓實實在在的民眾權利逼仄和公共利益受傷。比如在此案例中,如果任由水質繼續污染,或許就不僅是排污或者死魚的問題了,而有可能直接危害到群眾的飲水安全和生命安全,後果不堪設想。
從這個角度而言,及時扭轉“放狗屁”的成本效益有著極其迫切而重大的意義。對此,一是確保官員權責對等,完善官員問責制度,依法處理那些不作為或是失職官員;二是要暢通監督機制,讓官員綳緊神經,踏實工作;三是加強官員誠信道德教育,因為部分官員屢屢爆出的完全經不起事實推敲的“雷語”,不僅容易傷害到公眾感情,也會降低政府的公信力。(時間:3月30日 來源:重慶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