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流行的錯誤看法,就是認為中國的老百姓比較喜歡死刑,喜歡殘暴,吳英案反映的事實正好相反。我國歷史和各國經驗證明,重刑和苛刑,並不能解決社會問題。有些人對重刑有迷戀,這種迷戀應該消除。古語雲“治亂世,用重典”,但問題是這個“重典”不是“治民”,而是“治官”。老百姓是不願意社會動亂的,也不是社會動亂的主要原因。很多亂子往往是因為官出了問題。因此,治理社會不能依靠重刑,不能靠打壓,而應重在疏導。
進一步來看,如果說一個規則非要用重刑來推行的話,那只能說明這個規則本身出了問題,而不是人出了問題。好的規則,好的法律,其實是符合社會規律的,它不需要強力執行。
中國的刑罰本身比較重,我們開始慎用死刑是對的。目前吳英案這一結果,從網上民意來看,是廣受支持的。民意在此案中的高度一致,值得我們反思。吳英案也證明一個事實,即推進國家法治建設,人民不僅有權利,有能力,也有責任。(時間:4月21日 來源:京華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