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環保部副部長吳曉青的說法,對於空氣質量監測和發布乃是中國政府的權力,駐華領事館則是沒有權力自行從事此項行為。這個觀點看似冠冕堂皇,實則缺乏立足點。
對環境污染的治理已是一個普遍性的公共問題,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並非某個政府部門、某家企業或者個人就能控制住的。因此,隨著公民意識的覺醒,民眾對生活環境的質量狀況關注度越來越高,相應地就會對政府部門提出更高要求。那麼,作為服務於民眾的政府機構,監測及發布空氣質量就應是一項必須履行的義務,並非所謂的政府權力。
但現實是,此前各地政府雖有對PM2.5的監測,卻一直沒有對外公布。反倒是美駐華大使館公布其所在地的PM2.5指數之後,才掀起了一波PM2.5的普及熱潮,並在民間引發種種質疑之聲,進而倒逼各地政府紛紛表態要發布PM2.5監測指數,同時承諾採取措施治理空氣污染。
而且,空氣質量監測和發布,並不涉及國家機密。那麼,美國駐華使館的行為也就沒有不妥,環保部的無理指責顯然不靠譜。
至於美駐華使館公布的PM2.5評價標準是否合理,則可以拿出來討論。畢竟美國對於此數據的監測已有時日,美國35微克/立方米的日均值標準也更為嚴格。而我國採用75微克/立方米的日均值標準,與國際先進標準差距甚大。那麼,既然知道自己落後,不符合時代潮流,就應檢討現有標準,可其不思盡快與世界接軌,反倒一味袒護落後標準,拖延空氣污染治理步伐!
對PM2.5指數進行監測和發布,本應是服務於民的工作,卻被環保部門當做私貨,自己做得不好,還不許別人插手來做,其做法令人失望。須知,在空氣質量問題面前,只有關係到每個公民的公共利益,沒有政府部門私利。因此,環保部應做自我反省和檢討,理順職責服務於民,做促進治理環境污染的先鋒,而非阻礙社會進步的絆腳石。(時間:6月7日 來源:沈陽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