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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維權 我拉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7-19 15:13:49  


2012年4月,一些哈爾濱市民乘坐春秋航空公司飛機時出現長達8個多小時的延誤,航空公司為安撫情緒不滿的乘客,給予每人200元補償。但部分獲賠乘客被春秋航空列入“暫無能力服務的旅客名單”,無法購買春秋航空的機票。律師稱,航空公司此舉涉嫌剝奪公民自由出行的權利,還涉嫌違法。(7月18日 《法制日報》)

觀察 黑名單竟成殺手鐧

  你索賠,我拒載,看誰鬥得過誰。在航空公司與乘客權益的博弈中,“黑名單”成了最後的殺手鐧。理論上說,賣方自然也有“拉黑”消費者的權利與自由,這是市場公平法則的要求。

  但問題是,航空公司不是面包店,事實上並不是一個充分競爭的自由市場。儘管與其他壟斷行業相比,民航似乎算是較早開放的產業,比如從2004年三家民營航空領到籌建牌照開始,僅2005年拿到“准生證”的民營航空公司就增至14家——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年,欠費、停飛、被收購成為越來越多民營航空的關鍵詞。換言之,民航仍是事實上的半壟斷市場,那麼,航空公司輕率而情緒化的“黑名單”就很容易戕害乘客的出行權與求償權。何況,《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九條規定,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旅客、托運人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

  然而,航空公司的“黑名單”已經成為自娛自樂的一種潛規則:今年2月底,全國首例“航空黑名單案”由法院作出判決。法院認定,航空公司在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有權拒載,但法院同時建議加強立法,將拒載行為制度化、公開化,保障乘客知情權。遺憾的是,在“衝上跑道維權”事件發生後,甚至有民航人士提議中國航協等機構可效仿金融行業的做法,對涉嫌違法的過激旅客設置“黑名單”,使其無法在國內任何一家航空公司購買機票——此種國際上都無先例的懲戒提議,恰恰反映了民航業濫用“黑名單”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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