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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維權 我拉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7-19 15:13:49  


 
  用黑名單來打擊維權者不得不說是航空公司的“創新”,但是讓人擔憂。其他的打擊報復措施我們還能向有關部門舉報,但是這樣的打擊報復措施即使投訴到有關部門,也只能是把它當作航空公司建立的不合理的制度,而不是看成對維權者的打擊報復。春秋航空公司開了一個惡的先河,希望有關部門積極採取行動,對其進行監管與懲處,因為這絕不只是一個不合理的制度,而是打擊報復維權者的惡性案例,應引起足夠的警戒。

延伸 以賣方市場自恃不足取

  “黑名單”,旨在教育與規訓,初衷本無原罪。但是,乘客航班延誤獲賠200元被航空公司列入黑名單,卻領悟不到此番積極的意義,反而赤裸暴露出航空公司濃烈的“報復”意味與“殺雞儆猴”的恐嚇作用。

  相比龐大的人口基數與巨大的市場需求,國內的航空公司總是站在“賣方市場”的高地。本來,航空公司掌控主動權,囿於市場的原則而最大化的為己著想無可厚非。只不過,倘若以失衡的“賣方市場”自恃,則委實欠妥。

  所謂“失衡”,並非僅在供需,更在於:一者,航空公司的“黑名單”,名義上只針對如霸機、攔機、打罵員工等旅客,但中間的自由裁量權太大,只有獨立的第三方機構來評審定奪,才能避免淪為航空公司侵害乘客的工具與契機。二者,目前所理解的“黑名單”無不是以乘客為假想敵,來規避乘客的行為失範,而航空公司的失職失責尚屬真空狀態。那麼,依據市場的公平原則,乘客也當有權列出服務態度惡劣等針對航空公司的“黑名單”。相互監督與制約,方能權責對等。

  有效數據顯示,僅2010年,國內各主要航空公司計劃航班188.8萬班次,不正常航班達45.7萬班次。縱然諸多延誤的直接緣由直指自然因素,但延誤後產生的糾紛,航空公司有著不可推卻的責任。若航班延誤後航空公司盡量完善後續補救措施,而不是冷冰冰的傲慢態度,乘客的絕望情緒豈能被點燃以至於傷害生命安全也在所不惜?

  由此可見,紓解糾紛的關鍵在於航空公司變更服務理念,提高服務質量,放低身段聽聽乘客的意見,反之,一意孤行,自恃失衡的“賣方市場”來捏造諸多“黑名單”,只是自掘陷阱罷了。(時間:7月19日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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