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兩次出現的“同一天”,讓撈到這條“大魚”的過程既顯得偶然,又看上去很簡單。給人以“魚翔淺底”的感覺。如果說由於陳宜涵職務級別較低,不可能貪污這麼多錢,那麼,這筆巨額財產就是她上任鐵道部運輸局車輛部副主任不到半年的丈夫劉瑞揚,在歷任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貨車處副處長、裝備部驗收處處長、北京鐵路局副局長等職務的權力“租金”。也就是說,劉瑞揚的一路升遷,伴隨著一路的權力尋租,竟然沒有被察覺。從“事發前陳宜涵因鐵道部天價宣傳片一事接受調查,調查人員在其家中查獲超過1000萬元的巨額現金和至少九件北京市房產證”,夫妻倆被“同一天帶走”和“接著就在同一天,檢查人員在劉瑞揚辦公室發現大量存摺和購物卡”來看,撈到這條“大魚”是輕而易舉的。這種看似意外的收穫,給人的感覺並非“漁夫”的本事,而是想不想“捕魚”的區別;而對“本來是想抓個小蝦米,沒想到撈到了一條大魚”的“意外”,僅僅是沒有掌握和觀察“魚訊”的結果。
話說陳宜涵職務級別較低,其丈夫劉瑞揚也上任鐵道部運輸局車輛部副主任不到半年,但能夠在“同一天”從他們的住處和辦公室查獲超過1000萬元的巨額現金和至少九件北京市房產證,大量存摺和購物卡,可見權力腐敗的程度和速度,更可見權力腐敗的膽大妄為和權力監督的形同虛設。試想,假如沒有這個離譜的“宣傳片”,可能就不會想到“抓個小蝦米”,那麼,這條“大魚”還是在這潭“腐水”中暢游。這是多麼令人難以想像的官場腐敗現狀?(時間:7月29日 來源:齊魯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