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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買大奔過不過分 誰說了才算?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9-08 20:21:24  


 
  合肥市民政局的“相關負責人”一番回應,信口開河也好,詞不達意也好,印證了一個可怕的事實:在某些政府官員的大腦裡,公共事件的是與非,公共開支的對與錯,評判的標準不在大眾那裡,而在自己這裡。我說不過分就不過分,我說該花多少錢就多少錢。他們早就把“檢驗我們工作的標準,關鍵要看群眾擁護不擁護、群眾認可不認可、群眾滿意不滿意”,丟到爪哇國去了。

  這當然不能全怪這些糊塗官員。他們的行政預算權力,長期以來缺乏強有力的約束機制,人大代議機構缺少預算審查必要的細節了解。像福利院這樣的公車奢侈消費,就極可能在不知不覺中得逞。

  事件還反映出另一個值得深思的現象:公權機關在負面輿情中的不當反應。本來,曝光出來的公共財政醜聞,在主流民意的批評中應該得到及時、有效的糾正。但遺憾的是,絕大多數當事機關一味狡辯,毫不知錯,拒絕改正。當然也就不可能實現現代行政理念中的“行政自制”功能。公權得不到規範,錯誤就得不到修復。以致有的小爭議越鬧越大,越發展越失控,最終釀成公共權力形象的更大貶損。

  與豪華大奔事件有一拼的是,河南信陽一個鎮政府耗資幾千萬建造的豪華辦公大樓,超過省部級標準,公眾追問之下,當事官員居然說,超標準是超前規劃,是節約。拿納稅人的錢去“超前”,還辯稱“節約”,這樣的回應,除了證明某些地方公共財政的揮霍和無度,還能說明什麼?

  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而構建的政府收支活動,在理論上被稱為“公共財政”。公共財政,真正的主人不是掌管金庫鑰匙的官員們,而是人民大眾。它的用途,只能是公共需要而非官員個人或者少部分人意願。福利院的一輛奔馳車,也許不能完全意味著公共財政的變異,但它的出現以及其後的官方反應,告誡我們所有人:公共財政的支配權,由公眾對之規範、決定和制約,一個都不能少。公共財政是一種受制財政,需接受公眾監督的理念,是“我說了算”的合肥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之類的官員,今後要好好補的課。(時間:9月8日 來源:現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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