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陝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會同省物價局聯合發文,要求各城市分區域測算住房項目成本,將商品房合理利潤率控制在10%左右,並將各區域住房銷售價格區間在媒體上公布。
此前公眾與媒體一再籲求物價部門公布樓盤成本清單,雖經千呼萬喚,至今未能走進現實。如今陝西省要求商品房利潤率控制在10%左右,公布樓盤成本清單恐怕是一道繞不開的“坎”。
公布商品房利潤率或樓盤成本清單,一是有利於防止房產商提升房價以賺取暴利;二是讓百姓購房明明白白;三是可以消除購房者顧慮,不再持幣觀望。上述舉措似乎能打破樓市僵局,但在筆者看來,“商品房利潤率限10%”只不過看上去很美而已。
首先,抑制房價畸高,房產商身上要“流淌道德的血液”,政府也不能再倚重“土地財政”。房價畸高,百姓買不起房,這與房產商的暴利有關,也與政府地價高、稅收高不無關係。“地王”頻現,一套房子經過立項、建設、配套、銷售諸環節後,多達62項稅費,樓價如何能不高?
其次,某個區域的樓盤成本算得清嗎?房產開發一直被曝藏污納垢,曾不斷有業內人士爆料稱:“企業拿地沒有一個不行賄”,樓盤開發利潤竟有40%被土地規劃、測量、招投標等相關職能部門層層消化掉……這些說法或數據可能不很精確,但起碼說明,房價裡不僅有虛高的水分,還有因腐敗而增加的成本,而這些是難以計算的,因此10%的商品房合理利潤率又如何保真?
其三,現在是市場經濟,樓盤成本多少屬於“商業秘密”,樓價高低要依據建設成本,還要依據市場供求關係,行政部門直接插手干涉房價和企業利潤,是否合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