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應看到的是,一個興師動眾的虐童案,最後卻峰回路轉。這個案件留給我們的啟示是:對處於輿論熱點中的案件,司法機關應該如何冷靜中立地堅守法治的立場。
目前國內有一個現象,一個事件一旦成為社會輿論的焦點,不管是不是犯罪,有的司法機關習慣啟動刑事追訴程序,匆忙找一個罪名(找不著,就找一個接近的罪名)將行為人刑拘再說;隨著偵查的深入,漸漸發現這種追訴不妥,有的甚至將錯就錯地追訴下去,有的則撤銷案件。這都會嚴重地損害司法的獨立性、公正性和嚴肅性。其實,司法同行政有一個很大的區別,即強調公正優先,兼顧效率(行政工作是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而公正的重要保障是排除一切干擾,忠實於事實和法律,獨立作出判斷,而不能盲從於輿論或服從上級指示。只有真正做到這一點,溫嶺虐童案的尷尬,才不至於重演。(時間:11月18日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