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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在排污渠與濁漳河交匯口已被竹炭包堆滿 |
山西長治苯胺洩漏,5天後才上報山西省政府。目前,苯胺洩漏事故4名責任人被撤職。儘管事故發生後當地採取了封堵、攔截措施,但山西境內河道長約80公里受到影響,平順縣和潞城市28個村、2萬多人受到波及;而河北邯鄲方面5天後才被通報,污染已入境,雖有緊急應對,但畢竟倉促,市民則緊急在商場、超市搶購生活用水。
5天的時間,各相關方面本該可以充分應對。為何這寶貴的時間白白地流逝?長治市新聞中心辦公室主任王一平有一番奇談怪論:“我們都是按照規定程序報的,並不是晚報五天。發生了污染以後,只要污染不出長治的邊界好像就不用往省裡報,自己處理就行,一出邊界了這才需要報。”
居然還有這樣違反常識的規定?污染出了邊界再上報,再等毗鄰地區作出反應,黃花菜都涼了。輕則讓人手忙腳亂,重則誤事害民,這到底是與鄰為善,還是以鄰為壑?無論是去年3月通過的《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還是國務院2007年發布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都沒有這樣的規定。瞞報、遲報之後造成的二次傷害可能更勝於一次傷害。
面對突發事件、事故,要求必須及時報告,為的就是尊重規律留出充分應對時間和機會,盡一切可能把損失降到最低,盡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此次苯胺洩漏遲報,導致山西和河北受影響,即是一個明證,所謂出了邊界才上報,完全是自欺欺人的把戲。
無論是用“按規定程序報”來搪塞,還是一些地方搞某些事故報告的潛規則、小動作,實質都是為了掩蓋事故,想使事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這體現在公共治理上,還是老一套的“捂蓋子”思維。捂不住了,又百般辯解,顯得自己很用心很盡力很無辜。在這樣一個信息快速流動時代,這種“捂蓋子”思維,形如自以為穿衣的“裸奔”者,丟人現眼,徒使人笑。
是群眾生命安全與健康重要,還是烏紗帽重要?一些官員之所以總是選擇後者,說到底,還是對遲報的懲罰不嚴厲。不嚴厲,說到底還是認識不到位,以為一起事故而已。遲報、瞞報的背後,乃是置人民生命安全與健康於不顧,這涉及的是官員的宗旨與黨性問題,是根本性的問題。如果在根本性問題上都放縱,還怎麼指望官員盡心竭力為民服務?如果無論是誰,涉及到什麼人,都一視同仁,一律重懲,看誰還敢如此蠅營狗苟?(時間:1月7日 來源:京華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