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造成大量“白色污染”而被禁14年之久的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以下簡稱發泡餐具)今年5月將重回市場,一時間,質疑聲四起。
發泡餐具由於在環境中不降解,對土壤、水域造成嚴重的“白色污染”,以及高溫下容易產生對人體健康有害的物質,所以原國家經貿委早在1999年頒布的 《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第一批)》中明確要求,要在2000年年底前在全國範圍內淘汰發泡餐具。此後,國家發改委又分別在2005年、2011年出台的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兩度將發泡餐具列入淘汰類產品名錄。可是近日,在國家發改委發布的21號令中,卻將“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在淘汰類產品目錄中删除,這也意味著原先被淘汰的發泡餐具將重新獲得合法上市的身份。
發泡餐具的淘汰過程一直伴隨著代表發泡餐具的行業協會的反對聲。行業協會認為,發泡餐具不會危害健康,200℃以上才會導致發泡餐具產生強致癌物質 “二惡英”。此外,發泡餐具可回收再利用,並不會對生態環境造成污染。
雖然發泡餐具被列入淘汰產品目錄,但執行過程中卻遭遇重重困難。對發泡餐具認識上的不統一,導致各地治理力度不一,一些地方的治理可以說是蜻蜓點水。加上生產企業以及中小餐館眾多,更是加重了各地治理髮泡餐具的難度。目前,發泡餐具每個大約1毛錢,而環保餐具大約需要六七毛錢一個。經濟利益的驅動也造成發泡餐具很難從市場上退出。
此次國家發改委為何會對發泡餐具來一個180度的大轉彎,國家發改委產業協調司在國家發改委網站上發布了《對“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條目調整的說明》(以下簡稱《說明》)。 《說明》給出發泡餐具解禁的五大原因。主要是發泡餐具符合國家食品包裝用具相關標準;使用後可以回收再利用;國際上許多國家和地區一直在使用;可以節約石油資源;社會環境已經發生變化等。
但《說明》似乎仍難消除公眾的質疑。發泡餐具的回收利用,在歐美發達國家目前操作起來也並不輕鬆,國內作坊式的小企業如何執行?發泡餐具是否代表了產業方向?淘汰了14年的發泡餐具再度恢復,對此前鼓勵的非發泡餐具的生產廠家是否造成不公?
此前一份由“廣東省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企業聯合體”與“北京市君澤君(深圳)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公關合同”更是加重了公眾的疑慮。據媒體報道,該合同約定由律所負責擔當企業聯合體的法律顧問,並與相關主管、監督部門和新聞媒體溝通,加快推動發泡餐具的解禁進程。其中50萬元已經先期支付,還有400萬元是風險代理費用。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律師事務所承認,這一協議屬實,但只是非常正常的律師代理行為。律師事務所回應稱,當初想到“公關”這個詞,實際上是想請幾家媒體來做一些專題報道,是對媒體的公關,並不是對政府的“公關”。
這樣的解釋明顯有些單薄,想要打消公眾的疑慮恐怕不易。近年來企業綁架政府決策的案例不斷。例如,在黃光裕與外資審批案中,北京思峰律師事務所就起到了向政府個別官員輸送利益的中間人角色。從中可以看見,相關企業、律所等中間人、政府個別官員已經成為“利益鐵三角”。可以說媒體的質疑並不是空穴來風。
發泡餐具解禁與否,關乎公眾健康和環境保護。由於此次發泡餐具解禁過程缺乏公開討論,顯得神秘、倉促,即便發泡餐具沒有太大的安全問題,也讓人覺得產業政策的轉變有點突兀。因此,要消除公眾的疑慮,還需要公眾的充分參與和公開透明的政府決策,謹防產業政策被企業利益綁架。(時間:3月30日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