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古就是人情社會,不管是官員,還是普通老百姓,都有屬於自己的親戚、朋友圈子,遇到紅白喜事,人情往來不可避免。但是,不可否認的是,確實有很多官員借著紅白喜事的機會,大操大辦,收禮受賄,借機斂財。前幾日,發生的河北省沽源縣平定堡鎮黨委書記岳樹旺嫁女宴請千人一事就是典型案例。
針對這種情況,湖南省紀委在三湘風紀網上公布了《關於規範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有網友說,做壽、生子是人生大事,這都不准辦酒,是利用公權干涉私權。對此,省紀委調研法規室這位負責人的答覆是:“接受不了,可以退黨,可以辭去公職。如果因為這而要求退黨、辭職,我想不會有人挽留。”
應當說這樣的規定的確有點不近人情。但這麼做卻很有必要,也符合公眾的期望,官員必須無條件接受和執行。正如湖南省紀委的回應所說,官員接受不了不近人情的禁止操辦婚喪喜慶宴席的規定,完全可以辭職不幹,沒有人會挽留,這也是官員的自由和權利。
湖南省紀委的這個回答正可謂鏗鏘有力,不僅說到了官員大操大辦紅白喜事問題的關鍵處和點子上,而且說到了老百姓的心坎上。因為這句話的言外之意就是,官員既然選擇了從事公職工作,選擇當官、當公務員,掌握了分配社會資源的公權力,那麼就必須放棄某些屬於公民個人應當享有的私權,必須接受不近人情的規定,接受社會的監督,這是一種雙向選擇,誰也沒有強迫誰,而不是公權對官員私權的侵犯和干涉。實際上在我國台灣政壇有一句非常有名的政治諺語,“進了廚房就別怕熱,怕熱就別進廚房”,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當然,為了不打破中國人情社會秩序,又避免官員借著操辦紅白喜事之際受賄斂財,“一刀切”的禁止操辦並非上策,因為小操小辦同樣可以腐敗、可以受賄,一個人送百萬,遠超過百人送百元。所以,與其限制或者禁止官員操辦婚喪喜慶宴的規模,不如限制官員婚喪喜慶宴的份子錢的標準,比如可以規定非直系親屬的個人或者每戶在官員的婚喪喜慶宴上隨的份子錢超過兩百元就算是受賄,如此更具可操作性,也保留了傳統。(時間:7月31日 來源:三峽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