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前就官員婚喪宴請規定等徵詢民意,擬規定黨和國家工作人員,除婚禮、葬禮外,其他事宜嚴禁邀他人赴宴。有人質疑做壽生子不准辦酒是公權干涉私權,湖南紀委人士答覆:你接受不了,可以退黨,可以辭去公職。
一句“接受不了,可以退黨,可以辭職”,讓人心中一凜。這話理直氣壯,又透著不容質疑的威嚴與不留情面的決絕。
對湖南省紀委的禁令,一些人不以為然。其理由很簡單,無論婚嫁還是做壽、生子,都是人生大事,中國是一個人情社會,舉辦宴席屬於人之常情,公務員也有舉辦宴席的合理需求,完全禁止有一刀切之嫌。其實,這是一種誤讀,湖南省紀委並未因噎廢食,完全一刀切。從其公布的相關徵求意見稿可知,只是不准大操大辦婚喪喜慶,小操小辦還是允許的,比如“婚禮宴請人數累計不得超過200人(20桌),婚嫁雙方同城合辦婚宴的,宴請人數不得超過300人(30桌)。葬禮應從嚴控制規模。”
無論20桌還是30桌,規模都已不算小,如果連這樣的禁令都有腹誹,或者嘖有煩言,意圖抵制,不僅顯得矯情,也足以折射出有些公務員過於追求奢靡享樂,甚至讓人懷疑,大操大辦婚宴,是否借機斂財?
其實,湖南省紀委的規定只是“老調”重彈。《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明確規定,禁止大辦婚喪喜慶事宜,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借機斂財;中紀委也多次下發通知,堅決制止領導幹部借婚喪喜慶事宜大操大辦收錢斂財。無論是一般公務員還是一定級別的官員,只要是黨員就應該遵守黨紀,這是責任也是義務,豈能討價還價,陽奉陰違?
禁宴令,看上去很美,就怕“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歷覽以往教訓,可發現“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猶如難以擺脫的魅影,時時閃現,這一次,紀委的規定能否真正貼地而行,仍然是個碩大的問號。
無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還是響應中央解決“四風”問題的號召,公務員都責無旁貸,如果連“生子祝壽禁辦酒”都接受不了,真的應該卷鋪蓋回家。(時間:7月31日 來源:京華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