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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訪媽媽變形記”說明了什麼?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8-05 09:11:28  


7月15日上午9時,湖南高院對“上訪媽媽”唐慧訴永州勞教委案進行二審宣判,唐慧勝訴。
  中評社香港8月5日電/新加坡《聯合早報》8月5日載文《上訪媽媽變形記》,摘要如下:

  猶如旱天驚雷,以獨立調查報道知名的中國媒體《南方周末》上周五刊登一組顛覆性報道。在報道中,去年受輿論集體聲援,被讚美為“偉大的母親”、“維護著司法的威嚴與公正”的上訪媽媽唐慧,一夕蛻變為狡黠、撒謊、無理的潑婦。唐慧形象出現巨大反差,《南周》一文激起千層浪。

  留意中國新聞的讀者,對唐慧的故事應耳熟能詳。簡而言之,2006年10月1日,湖南永州居民唐慧的11歲女兒樂樂(化名)外出徹夜未歸,隔天被親戚發現送回家,豈料樂樂兩天後又留字出走。同年12月底,當唐慧終於找到失蹤的女兒時,樂樂已在色情休閑屋賣淫百餘次。

  此後,針對警察是否瀆職,以及休閑屋老板娘的罪行究竟是較輕的“容留賣淫”(《南周》報道指樂樂最初還不願和唐慧回家)還是罪名致死的“強迫賣淫”,唐慧展開了激烈抗爭,包括在永州市檢察院長跪18小時,到北京上訪,在永州法院住18天不走等等。

  按照《南周》的報道,“幾乎在每一次案件節點,都有唐慧激烈上訪的記錄”,這宗“存在核心證據不足”的案子,去年6月5日的終審判決兩名被告人死刑、四人無期徒刑。被告人親屬、律師甚至相關司法機關,都認為判決結果因壓力導致量刑過重;7戶被告人親屬並對《南周》表示,他們將“向唐慧學習”,也輪流上訪討回公道。

  《南周》揭開的唐慧案“另一面”,讓各界震驚。因為在一個月前,唐慧還是頭頂光環的“偉大母親”。當然,深究她成為全社會話題人物的背後,她被戴上光環的背景,關鍵其實不在樂樂案的是非,而是唐慧本人因上訪而成了對抗勞教制度的象徵。在樂樂案子終審後的兩個月,去年8月,唐慧突然因“擾亂秩序”被判處勞教一年半。愛女心切的母親因上訪被判勞教——這個話題在官媒、市場化媒體和微博中激起了震天乍響的“放人”呼聲,結果唐慧在9天後獲釋。事後,她起訴永州市勞教委,今年7月15日勝訴與獲得賠償。

  也是從7月開始,關於唐慧的負面信息在網上流傳。最初是民主與法制社記者廖隆章在微博上揭發唐慧說謊;7月下旬的中國新聞周刊封面故事,也提到唐慧個性的爭議點,如曾撒謊,襲擊被告律師,以及她前後接受地方政府19萬(約3.8萬新元)救助,接受過企業大佬大筆捐款的情節。不過,《南周》無疑是卻是其中最具震撼性的,該報以白紙黑字的形式質疑樂樂是“強迫賣淫”這個核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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