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食藥監總局為進一步規範中成藥的命名,起草了《中成藥通用名稱命名技術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導原則》)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該《指導原則》一出,迅速在業內引發“風油精可能不叫精”、“雲南白藥或將改名”等熱議。
該《指導原則》提出,除沿襲“避免重名”等原則外,中成藥名稱中一般不采用人名、地名及企業名稱。同時,“寶”、靈”、“精”及“速效”等字眼亦“不應采用”。《指導原則》不僅適用於新藥命名,也適用於對已有中成藥不規範命名的規範。
該《指導原則》一出,迅速在業內引發“風油精可能不叫精”、“雲南白藥或將改名”等熱議。
不過實際上,多位業內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指導原則》數處采用的是“不應”“一般”等提法,且對必須改名的藥名給予過渡期,相信政策落地後不會對所有相關藥品名字“一刀切”。
逾6000藥品帶“上榜”關鍵字
《指導原則》裡提出了中醫藥命名四項基本原則。其中提到,中成藥品一般不以人名、地名、企業名稱命名,亦應避免采用可能給患者以暗示的關於藥理學、病理學名稱。
同時,不應采用誇大、自詡及不切實際的用語。而“速效”、“強力”、“精”、“寶”及“消炎”等中成藥愛用名被列在此原則之後作為例子。
值得注意的是,《指導原則》不僅適用於中藥新藥的命名,也適用於對原有中成藥的不規範命名。這意味著新規一旦落地,一批消費者已經熟悉起來的藥品可能需要以“新面目”面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