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藥”是怎麼煉成的
如此緊俏的特效藥,資料都是機密,從哪里能搞得到?高純後來才知道原委。
特效藥是湖南省藥監所化學室主任楊漢初通過技術轉讓給岳陽制藥一廠的,所說的轉讓,就是一切新藥資料由楊負責去搞,廠裏給他報酬,共計3.5萬元。雙方的合同後來落到了高純手裏。
楊漢初轉讓的新藥資料中,寫著特效藥的詳細成分、加工流程和製作工藝,甚至檔落款都未變,居然還是美國雅培制藥。
而雅培的內部資料又是如何流出的呢?高純後來調查得知,這是楊漢初從一個叫李眉的人那裏得到的,楊實際只是廠方與李眉間的仲介。
李眉,當時是北京抗生素研究所科研處副處長,後來擔任國家新藥審批中心化學室組長。李眉與岳陽制藥一廠從80年代就有聯繫,岳陽制藥一廠上報衛生部的新藥審批都是由她負責公關工作。
1995年,李調至國家新藥審批中心化學室擔任組長。這一年,岳陽制藥一廠將其聘請為技術開發顧問,自此從她手裏買來了一批新藥資料,然後經整理後換個包裝,再由李上報申請新藥。合作的起點就是鹽酸特拉唑嗪。
根據高純的舉報,衛生部進行了調查,並在隨後形成的報告中稱,楊轉讓的特效藥資料直接出自國家新藥審批中心,屬於後者監管不力。
1995年,國外的藥企率先開始習慣中國的GMP認證,把藥品資料送到了國家新藥審批中心。這些商業機密卻在這裏有了另外的用途。
李眉通過楊漢初與岳陽制藥一廠完成的鹽酸特拉唑嗪資料交易正是在這一年。高純手裏保存著另一份李眉與藥廠直接的交易合同。
合同顯示,岳陽制藥一廠通過李得到了一份新藥資料,支付技術轉讓費12.5萬元。藥廠再通過她負責完成新藥審批,並再給付8萬元的副本轉讓費。
這裏所說的副本,起源於1992年。之前一例新藥通過審批後,藥監局只頒發一份新藥證書。但有些企業期望通過技術轉讓賺錢,便需再申請一個副本。而取得副本卻需要特殊關係,也需要給相關人支付一筆費用。
2002年,在高純多次上訪舉報後,李被調回北京抗生素研究所擔任所長助理。但中湘康神(原岳陽制藥一廠)的新藥審批依舊依靠李去公關,李和國家藥監局註冊司化藥處處長盧愛英(於2007年1月因涉案被刑拘)關係密切,2002年以後的新藥審批都是李和盧單線聯繫溝通的。每年,李以顧問的身份定期從藥廠領取薪酬。
最初,申報造假行為還只停留在倒賣國外藥企的資料,1999年國家藥監局正式成立後,新藥資料的倒賣開始日益氾濫。
在這些年上訪的日子裏,高純先後去了兩家醫藥研究單位做技術研究和新藥審批。第一家在浙江,第二家在雲南,行內的一些做法令他吃驚。
許多小的制藥企業已經乾脆放棄自主新藥研發,事實上按醫藥行業內部的說法,在國內具備新藥研發的企業已經不超過5家。這些大企業將研製的新藥資料送到國家藥監局,很快就被倒賣出來。一些所謂的醫藥研究機構,即在其中擔任仲介。
上海市藥監局社會監督員陳曉蘭證實了高純的說法,她表示,那時的國家藥監局已然成了一個新藥資料大超市。某種藥的原材料是什麼,有幾個廠生產,藥監局負責申報的人最清楚,倒賣新藥資料的定價也由他們說了算。這些年來,陳一直在舉報藥監系統醫藥器械管理腐敗問題,對醫藥申報中的監管問題頗多調查。
她說,1999年後,國內有了新藥註冊專員這個職業,其中有的人一周賺幾百萬,其中一些人就是各省或國家藥監局的退休幹部,也包括一些在幕後的在職幹部。
起訴藥監局
1995年,鹽酸特拉唑嗪在岳陽制藥一廠投產的當天,高純買了一張上北京的火車票。
在國家醫藥管理局門前靜坐了10天后,高純見到了時任局長的鄭筱萸。鄭說,那還了得,一定要嚴肅查處。
1996年,在衛生部的干預下,湖南省衛生廳把《關於郭忠良包庇羅永清作假的調查結果》寄給了高純。
但是,鹽酸特拉唑嗪依舊在岳陽制藥一廠生產,高純的上訪也沒有停止。
1999年,新成立不久的國家藥監局在中央電視臺刊出廣告,稱要實行局長接待日。
於是,這年3月,高又來到了北京。已出任國家藥監局局長的鄭筱萸問他,問題不是都解決了嗎,幹嘛還來?
高純說,假藥還在生產,我手裏有新的證據。
鄭責成國家藥監局監察室專員梁志敬負責高的上訪。高向其提供了自己搜集的幾份重要證據:李眉與藥廠間買賣新藥資料的合同,國家藥監局註冊司化學處處長羅愛英的收條,以及李眉的一份造假的申報資料。
梁志敬專程陪同高回到湖南取了資料,但臨走的時候卻沒有打收條。之後音訊全無,直至一年後,梁打電話給高純說,你的問題已經辦完了,領導只有口頭處理意見,而且已經下達了。
2000年6月28日,高又一次來到國家藥監局上訪。在接待室,梁志敬帶了兩個人進來,要把高拖走,這兩人正是藥廠的保衛科幹部。
高雖然輾轉逃脫,但他看到上訪的路自此斷了。
2003年,高純帶著一位元《工人日報》的記者來到國家藥監局,逼著梁志敬在記者面前給他打了個收條,寫明曾經從他處拿走關於藥廠與藥監官員秘密交易的證據。
第二天,他就拿著這些證據去找律師了,他要起訴國家藥監局行政不作為。
省藥監局局長的尋租良機
在一次次制度變革中,于慶香找到了一次次尋租機會
于慶香,原吉林省藥監局副局長。2004年7月28日被逮捕,2006年4月12日,因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近3年來,失陷於腐敗案的中國地方藥監局官員不在少數,人們記憶所及,便有浙江省藥監局局長周航,青海省藥監局註冊處副處長楊建偉,廣州市藥監局局長楊衛東,遼寧省藥監局局長張樹森,以及周航的繼任、浙江省藥監局局長鄭尚金。
其中,在於慶香案中,地方藥監系統在“地標”升“國標”中一系列不規範的手法得以曝光,也成為該時期藥監腐敗的一個樣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