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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筱萸的典型性腐敗:一個部門損害一個行業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3-09 12:48:01  



  “感謝藥政處長”

  檢察機關的調查顯示,于慶香假手藥品批文斂財,主要是在“地標”升“國標”的那段時期裏。這始于其擔任吉林省衛生廳藥政處處長,也貫穿於吉林省藥監局註冊處處長、吉林省藥監局副局長任上,從1996年持續到2002年。

  與一般腐敗官員略有不同,于慶香一開始就是主動索賄。

  1996年,吉林省輝南長龍藥業的老總張弘,為了更改一個藥名請于慶香及其丈夫所凱吃飯,于慶香向張弘開口要5.5萬元。張弘很快給所凱的公司匯去了錢。

  此後,給于慶香“報票子”成了聯絡感情的一種手段。1997年4月,長龍藥業的一個員工在商場偶遇于慶香,立刻打電話向張弘彙報,張弘示意手下立刻給了于1萬元,稱為她“報銷費用”。 1997年8月,長龍藥業又送了6萬股公司股票給于慶香。

  張弘說,他這麼做的目的就是因為于慶香當時任藥政處處長,分管藥品審批,還給他幫過忙。

  同年,于慶香給一個新的藥廠辦了生產許可證、還從其他廠協調了22個藥品批文給了這個企業。那時這個企業還叫恒升藥廠,也就是吉林通化恒安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

  2000年12月,通化恒安藥業經理于寵耀,為此送給于慶香公司股票20萬股,價值20萬元。

  同樣在1997年,一家吉林省知名藥企的負責人經人認識了于慶香,送了于慶香一輛轎車,價值15萬元。

  “誰不想和藥政處處長搞好關係呢,生產許可證、批文,甚至廠房搬遷,她都能使上勁兒。就算不是目前有事情求她辦,過年過節去鋪墊感情的人就很多。”一個吉林當地的醫藥企業負責人回憶說。

  “批文生意”

  逐漸地,連于慶香的親戚們也打起了批文的主意。

  1999年7月,于慶香的外甥魯毅來找于慶香,求其幫助辦理“血活素”藥品批號,並落到與其關係比較好的藥廠去生產,然後由魯毅包銷。

  魯毅給於送了10萬塊錢,沒過多久,“血活素”的批准文號就給了長春市天誠藥業有限公司,天誠藥業未辦理申報手續就於1999年末開始生產“血活素”。

  2000年國家藥監局檢查藥品文號時,天誠藥業有關人員偽造了申報材料,將申報時間提前到1992年,以此報到省衛生廳,應付了國家局的檢查。

  而實際上,此時地方一級已經沒有藥品文號審批的權力,于慶香本身就是違規審批。

  90年代初,中國的仿製藥品及保健藥品的審批權在省一級。很多地方的經濟支柱就來自藥廠,市場出現一種暢銷藥品,各個藥廠就一擁而上進行仿製,而持有審批權的地方衛生部門也出於地方經濟利益而大開綠燈。

  有鑒於此,1996年4月16日,國務院發出國辦14號文,要求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對已經批准生產的藥品進行清理整頓,期間暫停批准仿製已有批准文號的藥品及保健藥品。自此,藥品審評事實上已上收到國家一級。

  但是,這個檔在執行中被打了折扣,許多省仍然在繼續審批仿製新藥。

  “直到1998年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成立後,這種做法也一直存在,通常採取的方法是把批文日期往前寫,全國很多省份都是這麼幹的。”一位地方藥監局的人士回憶。

  國家藥監局2000年的調查表明,有15個省(區、市)在14號檔下發後仍批准了710個藥品。

  “這些藥品中很多都伴隨審批材料造假等問題,至今都是隱患。”一位元醫藥專家告訴記者。

  儘管審批權上收,但是于慶香還是找到了新的生財之道。

  1997年至1998年,長春市凱實醫藥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王穎實找到吉林省藥品檢驗所標準辦公室主任趙志蘭,提出想研製新藥。趙志蘭跟國家藥典委員會第三室主任劉興昌聯繫,劉幫助選定了“金芪降糖膠囊”“肝達康膠囊”兩種新藥,並提供了藥品標準等相關材料給趙志蘭。隨即,王穎實開始了新藥研製(實際仍為仿製)。

  此後,王穎實先是找趙志蘭出具了假的藥檢報告,然後找到于慶香出面協調衛生部屬下的國家藥政局藥典委員會等相關部門,很快就獲得了國家批准證書和生產證書。隨後,經于慶香聯繫,兩種新藥又轉讓給了吉林省另外一家較大規模的醫藥企業,獲利150萬元。王穎實則向于慶香送了34萬元現金。

  “地標”升“國標”之亂

  “2000年左右,國家藥監局發現了地方的不規範的做法,大規模的換發批文也就開始了。”吉林省藥監局的人回憶。

  這也就是通常人們所說的“地標”升“國標”,國家藥監局將地方局批准藥品的權力全部收回,推進地方藥品標準轉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無論藥監系統內部還是從事醫藥監管研究的專家至今都認為,這有助於規範醫藥市場秩序。

  2001年修訂的《藥品管理法》也明確了新藥、仿製藥品、進口藥品都必須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批,取消了地方批藥的權力。

  在“地標”升“國標”過程中,于慶香又找到了新機會。

  長春市英平藥業系收購原松原生化藥廠後重組成立,但是原松原生化藥廠僅有6個藥品生產文號,英平藥業董事長吳英萍希望借“地標”升“國標”的機會,多搞一些文號。

  這時的于慶香已經在新組建的吉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任註冊處處長,吳英萍找上門後,于慶香即安排註冊處人員陶立軍為英平藥業辦理了增加藥品文號的手續。

  陶立軍先到松原市衛生局開具原松原生化藥廠已獲批准的58個藥品生產文號全部丟失的證明。隨後英平藥業向吉林省藥監局申請將原松原生化藥廠已經獲得批准的67個藥品生產文號(包括原有的6個文號、3個中藥保護品種和58個造假的文號)轉入英平藥業使用,不久就獲得批復,並由陶編造了67個藥品批准文號輸入微機。

  這樣,前後收取4.5萬現金和一些並不十分昂貴的禮物,于慶香及其手下就憑空捏造了58個批文。

  禍及今天的舊案

  至去年,國家藥監局註冊司司長曹文莊案發,國家藥監局重新核查了藥品註冊申報資料,以及部分原藥品地方標準升國家標準和統一換發藥品生產批准文號,又發現了多起相似的造假行為,顯示“地標”升“國標”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並非孤案。 
  現有國家藥品生產批准文號17.6萬個,其中通過地方標準上升國家標準和統一換發批准文號獲得的藥品批准文號15.4萬個,到底其中有多少存在問題,有關部門沒有給出具體數字。

  2002年以後,隨著“地標”升“國標”完成,地方藥監局的文號生意也徹底劃上了句號,但是當時混亂所造成的影響依然存在。

  2007年2月27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局副局長吳湞在接受中國政府網採訪的時候,談到“地標”升“國標”出現的問題時也承認,確實存在個別審批人員濫用職權,違規審批,收受賄賂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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