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13日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佈,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將於四月三日首次開準備程序庭,並採三人合議,至於屆時是否會有發放旁聽證等規畫,合議庭將會再研商並於開庭前公布。
據中央社報道,台北地方法院發言人劉壽嵩表示,就馬英九“特別費”案,合議庭已決定於四月三日週二上午九時半,於刑事第七法庭開庭審理,,屆時是否有發放旁聽證等規畫,合議庭將會再研商並於開庭前公布。
台灣高檢署經五個多月偵辦馬英九“特別費”案,二月十三日將馬英九依貪污罪起訴;市長室前秘書余文也被依貪污及偽造文書罪起訴。涉嫌提供發票供余文核帳的市長室職員廖鯉、李克齊、孫振妮、方惠中、張鈞綸則被檢方依偽造文書罪,予以緩起訴兩年處分。
台北地檢署三月六日將特別費案卷證移交法院,台北地方法院當天下午召開庭長會議,決議以人工抽籤方式分案,抽籤結果,由法官蔡守訓擔任審判長、吳定亞擔任受命法官、徐千惠擔任陪席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