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揚:對拆遷等行政爭議 最大限度協調處理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3-29 08:45:39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在第五次全國行政審判工作會議上說,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工作要牢固樹立社會主義司法理念,按照“保護合法權益,促進依法行政,優化司法環境,化解行政爭議”的要求,努力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行政審判制度。(資料圖片)
  中評社香港3月29日電/正在北京召開的第五次全國行政審判工作會議提出,人民法院在審理行政案件中,要按照“堅持合法審查,促進執法完善,依法規範撤訴,力求案結事了”的原則,積極探索行政案件處理新機制。
  
  新華網報道,為了切實解決“案結事不了,官了民不了”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27日表示,行政爭議屬於人民內部矛盾,產生和形成的原因往往比較複雜,每一起行政案件的情況也有所不同。因此,行政爭議的解決必須採取多種方式和手段。

  他表示,要在查清事實,分清是非,不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建議由行政機關完善或改變行政行為,補償行政相對人的損失,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許行政相對人自願撤訴。

  “特別是對於因農村土地徵收、城市房屋拆遷、企業改制、勞動和社會保障、資源環保等社會熱點問題引發的群體性行政爭議,更要注意最大限度地採取協調方式處理。”肖揚說。

  肖揚指出,要防止和避免因工作方法不當導致矛盾激化和轉化。要抓緊制定有關行政訴訟協調和解問題的司法解釋,為妥善處理行政爭議提供有效依據。  

  據了解,根據中國現行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各地法院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大局出發,積極探索建立促進行政案件當事人和解的工作機制,努力尋求妥善化解行政爭議,減少社會對抗。  

  最高人民法院的統計顯示:2006年,在全國法院審結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機關完善或改變行政行為後,行政相對人自願撤訴的有321467件,增進了人民群眾與行政機關的相互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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