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21日電/據香港特區政府網站消息,香港公務及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諮詢委員會聯合秘書處轄下薪酬研究調查組編纂的二○○七年薪酬趨勢調查報告書今天分發給薪酬趨勢調查委員會(委員會)各委員。
調查結果顯示,參加調查的公司在二○○六年四月二日至二○○七年四月一日的十二個月期間給予雇員的平均薪酬調整幅度如下:
低層薪金級別(月薪低於14,330元的雇員):4.28%;中層薪金級別(月薪在14,330元至43,940元的雇員):5.24%;高層薪金級別(月薪在43,941元至87,430元的雇員):5.59%。
上述調查結果僅屬初步資料,有待委員會在下周一(五月二十八日)確認,之後便會提交特區政府。
按照既定做法,特區政府會在考慮薪酬趨勢調查所得的薪酬趨勢指標和其它相關因素(如香港的經濟狀況、政府的財政狀況、生活費用的變動、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以及公務員士氣)後,決定二○○七至二○○八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的具體調整率。
薪酬趨勢調查調查結果反映九十一間公司十四萬四千九百零一名雇員,在二○○六年四月二日至二○○七年四月一日的十二個月期間薪酬的變動,當中包括七十二間規模較大的(雇員人數為一百或以上)及十九間規模較小的公司(雇員人數為五十至九十九)。這些公司是在所屬行業中被視為具代表性而又被普遍認為是穩健良好的雇主,他們在薪金管理方面,有一套合理和有系統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