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5日電/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倪壽明今天表示,對於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極大的毒品犯罪分子,特別是毒品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毒梟、職業毒犯、毒品犯罪的再犯,以及武裝掩護、暴力抗拒查緝、參與有組織國際毒品犯罪的犯罪分子,該依法判處重刑或死刑的,人民法院決不手軟。
據中新社報道,明天是第二十個國際禁毒日,聯合國有關機構為今年的禁毒日所確定的主題是“控制毒品”,中國國家禁毒委員會確定中國的宣傳主題是“參與禁毒鬥爭,構建和諧社會”。最高人民法院今天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全國法院審理毒品犯罪整體情況,並發布了五個典型的毒品犯罪案例。
倪壽明說,從人民法院審理毒品案件的情況來看,近年來全國毒品犯罪案件呈現新的特點:一是涉案毒品的數量增多、危害增大。二是毒品種類增多,新類型毒品不斷出現。三是毒品犯罪形式多樣化,呈現內外勾結態勢。四是特殊群體從事毒品犯罪現象越來越突出。
據了解,二00六年一月至今年五月,全國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四萬九千二百七十件;判決發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為五萬五千六百七十一人,其中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直至死刑的為二萬一千二百二十三人,重刑率為百分之三十八點一二。
倪壽明說,今天授權發布的五個典型案例都是經最高人民法院復核的,既重大又典型。這五個案例是:巖罕龍、李子彬、熊詩偉走私、販賣毒品案;王光友運輸毒品案;張洪安走私毒品案;龍從斌販賣毒品案;郭世臣販賣、運輸毒品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