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29日電/據新華社報道,針對大公網9月21日關於台灣從大陸進口的大閘蟹含有致癌物的報道,國家質檢總局近日明確表示,今年迄今為止大陸檢驗檢疫機構沒有檢驗放行輸往台灣地區的大閘蟹,輸台大閘蟹的檢驗檢疫標準仍在協商中。
據介紹,今年年初大陸有關方面通過民間團體與台灣有關方面協商輸台大閘蟹的檢驗檢疫標準問題,並根據台灣方面4月份提供的要求,雙方於7月份就檢驗檢疫標準和動物衛生証書等達成一致,質檢總局已將有關要求下發執行。但台灣方面8月份又提出新的要求,以其“正面列表”沒有列出任何可用於大閘蟹藥物為由,要求大陸方面對輸台大閘蟹檢測16種藥物殘留,且都必須低於儀器檢測限(即不得檢出)。由於這些要求過於苛刻,沒有科學依據,不符合世界貿易組織有關規則,致使大陸大閘蟹到了上市季節仍不能出口台灣地區。
目前,大陸有關方面仍在積極與台灣方面進行協商,爭取盡早就檢驗檢疫標準達成一致,促進大閘蟹早日出口台灣地區,滿足台灣同胞喜食大閘蟹的消費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