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柔性政變說敗訴 扁律師不死心:會再上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1-20 15:20:03  


連宋委任律師李復甸表示,法院判決陳水扁敗訴維護了司法尊嚴。(中評社圖)
  中評社香港11月20日電/陳水扁“柔性政變”說訴訟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仍判國民黨主席連戰、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勝訴。連宋委任律師李復甸表示,法院對陳水扁亂講話提出判決來“嗆聲”,維護了司法尊嚴。陳水扁委任律師林志豪則指出,陳水扁的評論並不構成名譽損害,將會再提起上訴。

  陳水扁2004年11月間在“立委”選舉造勢大會及民進黨中常會上,公開陳述“柔性政變”說詞,引起連宋不滿,向法院提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訴訟。一審判連宋勝訴,經陳水扁提上訴,台高等法院上午駁回上訴,陳水扁須給付連宋各新台幣一元,且在三家報紙頭版,以二分之一版面刊登道歉啟事一天。全案仍可上訴。

  中央社報道,李復甸表示,陳水扁身為領導人,卻任意以“政變”指摘他人,對連宋造成名譽損害。另外,前“國防部長”李傑出庭作證時說詞反覆,作證不確實,也對判決結果造成影響。

  他說,近來常有民眾對陳水扁“嗆聲”,而法院也對陳水扁亂講話提出判決來“嗆聲”,維護了司法尊嚴、建立司法威信,“很高興看到法院公正判決”。

  另一方面,林志豪則說,本案有無侵害名譽並非以發言者是何種身分來判斷,受評論的對象即連宋兩人均是公眾人物,名譽權限制應該比一般人還寬,且當時的發言情況是陳水扁對其他“總統”候選人進行公開評論,並沒有侵害他人名譽的情形,將會再提起上訴。


    相關專題: 台灣政黨博弈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