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醞釀13年 社保法草案離期盼有多遠?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2-24 11:42:24  


社會保險體係通常被比作一張“大網”。有了它的兜底,“老有所養,病有所醫”的千年夢想才可能得以實現,重要性不言而喻。
  社會各界期盼已久的社會保險法草案,歷經13年反復醞釀後,終于12月23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第一次審議。因內容涉及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大險種,關乎每個公民的福祉保障而備受關注。

  早在1994年,社會保險法的立法工作即已提上議事日程,八屆全國人大曾列入立法計劃。由于國民福祉和市場經濟改革長期受困于社會保險制度不完善,公眾一直對社會保險法立法期望頗高。但由于各方利益和觀念衝突,自1995年至2001年,有關部門起草的草案曾兩度上報國務院,皆因爭議過大而未能獲得通過。

  十六屆六中全會明確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係。隨著這一目標的迫近,各種社會保險制度依次建立和鋪開,一些繞不開的“深水區問題”亦逐漸浮出水面,亟待從立法層面加以破解。

  自此,有關部門明顯加快了立法步伐。至2006年底,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牽頭的起草小組,在四次大范圍徵求意見和實地調研的基礎上,形成了最新版的社會保險法草案。

  現行社會保險覆蓋能力非常有限

  社會保險體係通常被比作一張“大網”。有了它的兜底,“老有所養,病有所醫”的千年夢想才可能得以實現,重要性不言而喻。

  所謂社會保險,是指由國家通過強制性向符合資格的國民徵收一定比例的社會保險費,形成社會共濟,防范風險,令履行了繳費義務的保障對象在年老、失業、患病、工傷等情況下,可以獲得一定的經濟保障。

  在中國,盡管各種社會保險制度已實施多年,卻沒有一部專門的綜合性法律加以規范。目前,城鎮社會保險制度主要依據1994年頒布的《勞動法》和國務院制定的《社會勞動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在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方面,國務院也出臺了有關條例。但在養老、醫療、生育保險方面,僅出臺過一些政策性文件,尚無專門法律法規。

  普遍的看法是,綜合性社會保險基本法的缺失,令中國目前的社會保險制度缺乏明確合理的價值取向。在立法上,以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地方法規為主,法律法規數量少、層次低,立法分散,難以形成體係,甚至不同政策或者規章之間相互矛盾,操作性受到限制。“這一現狀已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一位參與立法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官員說。

  這位官員表示,立法層次低,直接削弱了社會保險的強制性。“在徵收環節沒有強制措施,在執行環節也沒有強制執行的措施,再加上法律責任欠缺,導致一些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的觀念比較淡薄,為了降低用工成本不參加社會保險,或者長期拖欠社會保險,或者是瞞報少繳費。”他說。

  同時,社會保險基金多頭管理,職責不清也造成諸多弊端,上海社保案便是一個典型例證。此外,城鄉之間、地區之間、機關、事業單位企業之間的社會保險制度差異巨大,互相缺乏銜接,導致公平性問題難以解決,也大大制約了勞動力的流動。

  相對于全體國民的社會保障需求而言,中國目前社會保險的覆蓋能力非常有限。一些普通城鎮居民仍處于空白地帶。而在農村,受限于財力投入,農民社會保障一直處于低水平甚至空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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