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6日電/台灣中國時報發表社論說,選舉總會結束,特偵組依法成立後,總得繼續存在運作,不能因為政治的干擾,選舉的考量,讓承受人民期待而成立的特偵組就此玩完。然而,以目前的發展,掛牌八個月的特偵組,已近半報廢狀態,其偵辦標準備受質疑,其偵辦進度非常有限,組內成員倦勤者倦勤,請辭者請辭,甚至被特別費案當事人馬英九一狀告上法院,凡此種種,都讓特偵組的發展前景蒙上陰影。
社論說,事實上,自從綠營操作馬英九特別費案,企圖以此轉移陳水扁與第一家庭涉入的“國務機要費案”,特別費就無可避免的沾染政治爭議,過去一年的發展,亦印證特別費案威力驚人,全台二百多位首長、藍綠無一倖免,從現任的到退休多年的,只要政客按個鈴,就是特偵組的事。特偵組既辦了馬英九,就只能來者不拒,在這麼多案件排隊等候偵辦的情況下,孰先孰後,孰輕孰重,能沒有一個統一見解以為偵辦準據嗎?
從去年迄今,社會上對統一特別費見解的呼籲不斷,包括檢察體系內部都認為,不能再放任個案式的偵辦,無限毀損檢察威信。因為沒有統一的見解,同樣涉案的呂秀蓮,就對特偵組偵辦綠天王特別費耿耿於懷,認為偵辦淪為參選沒事,沒參選的陪榜成了政治惡鬥的犧牲品。大律師陳長文這次更特殊,與馬英九同為告發人,檢舉三位特偵組檢察官在偵辦謝長廷特別費案時,瀆職不追訴。特偵組起訴與否的標準,連法律人都說服不了,遑論社會觀感。
社論說,特偵組在偵辦馬英九特別費案的過程中,最可議的當然是筆錄不實的問題,猶記得馬英九案一審判決無罪時,一審法官即明確指陳登載筆錄確實不符,但侯寬仁檢察官還公開嚴厲地批判馬英九。侯寬仁忘了自己應該是獨立公正辦案的檢察官,卻在當事人獲判無罪後,揚言要告馬英九。二審判決馬英九無罪,法官同樣確認,特偵組偵辦筆錄不實,不能採行做為證據。曾經擔任“法務部長”、台北市長、正在競選“總統”大位的馬英九,進入司法偵辦程序後,都遭遇如此困窘的處境,換作一般小民,能向誰投訴?
更可議的是,馬英九對三位檢察官提告後,沈明倫檢察官竟引金剛經:“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來寬慰馬英九,認為所有的訴訟都如夢幻泡影,何必為難“小檢察官”。這群手握“尚方寶劍”的超級檢察官,難道不知寶劍鋒利,傷人必重?就以特別費案來說,檢察官要起訴馬英九、呂秀蓮就起訴了,不起訴謝長廷、蘇貞昌就不起訴了,甚至連再議的機制都無,如此謂“小”,小民豈不真如螻蟻!
社論說,我們不願說特偵組已淪為政治打手,更不願相信這群理應是檢察官中最優秀的超級檢察官,自甘為政治打手;但是,請特偵組自己想想,為什麼馬案二審無罪,立刻要約談馬的副手蕭萬長?訊息且在第一時間即送抵媒體,讓蕭萬長憤而請假以示抗議。馬案二審無罪後,立刻聲言八大弊案加緊偵辦,不受選舉影響;辦案確實不該受選舉影響,請問那謝長廷的十大弊案呢?特偵組手中不論是他字案、查字案或偵字案,有案就可能成為工具,檢察官隨便一句話,要辦不辦、加速辦還是正常辦,就可能成為影響選情的變數,這個變數不只對馬,同樣可能對謝。
社論指出,檢察官、尤其是特偵組檢察官,辦的都是“全國性”、“政務首長”的“重大弊案”;這些人不是作奸犯科的市井宵小、不是殺人擄掠的江洋大盜;他們都是半生從政、至少具有一定社會名望而能從選舉過程中脫穎而出的人物,檢察官任何動作,即使傳訊都可能影響當事人,甚至讓當事人一生清白毀於一旦,一輩子努力付諸東流;因為人民相信檢察官“獨立辦案、中立而公正”,不是沒有一定證據,檢察官理應不會輕舉妄動。
在“檢察總長”召集的祕密會議中,儘管對馬案是否再上訴未做成結論,但與會者對特別費案傷及檢方威信卻多有共識。檢察系統如何做好損害控管,可能仍是見仁見智,但若檢察官對案件當事人權益的態度,如夢幻泡影、如草芥般不以為意,或者甘心為政治利用;不必等到選後,現在,特偵組就可以宣布報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