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的隱憂
《勞動合同法》增加了企業壓力,同樣也增加了勞動者面臨的風險。因爲勞動者相對于企業天然地處于弱勢地位,資本必然逐利,企業會尋求减壓以規避風險,風險最終只會落在勞動者身上。
在做客央視《對話》欄目時,清華大學經管學院王一江教授曾提醒,以立法方式保護和提升勞動者基本權益確實必要,但如果把握不好,在內容和程度上做過頭,就會事與願違,勞動立法反而會損害勞動者的利益。
王一江以德國舉例:德國的勞資立法,在保障員工基本生活權利、工作權利、福利待遇方面都有詳盡規定,達到一定年齡或者工齡的員工,企業想解聘幾乎不可能。“雇主的自然反應就是少聘人,能不聘就不聘。企業雇人的意願下降了,勞動者到哪里就業?”結果德國是歐洲失業率最高的國家之一。
而在中國,勞動力過剩是不爭的事實,企業或許會在提高雇員素質方面費些心思,但一般不會爲招不到人發愁。王一江指出,從勞動立法的國際經驗來看,在促進和保護一方利益之時,如果犧牲了效益,那麽雙方都會蒙受損失,特別是那些低層次勞動者的利益,更容易成爲優先犧牲對象。
立法者的堅定
立法過程中,由于擔心《勞動合同法》實施後會增加成本,有的外企一度威脅撤資,有人因此擔心這會損傷中國的“低成本”優勢。然而中國的立法者對于“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表現堅定果斷,除一名代表沒按表决器外,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了這部法律。
《勞動合同法》出台前先後征求到19萬多條意見,而被稱爲“經濟憲法”的《物權法》也只是征求到1萬多條意見,數字的對比充分說明《勞動合同法》的受關注程度,也預示著《勞動合同法》即將面臨的現實困境。
黃樂平律師坦言,也許不能用“井噴”這樣的字眼來描述今年春天可能出現的勞動爭議,但用“激增”應該幷不爲過,因爲不少勞動者在法律實施之初會有一個觀望期,勞動爭議也會處于一個相對平靜期。也許中國的執法環境會讓法律實施效果打折扣,但黃樂平相信,“即便保護力度打八折,也比以前的保護力度大”。
平靜期終將結束,因爲觀望者不再觀望,或許這正是中國立法者堅定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