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20日電/《新京報》今天發表題為“好社會的起點從關懷孕產婦開始”的社論。社論援引《揚子晚報》19日報道說,日前提交江蘇省人大常委會二審的《江蘇省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草案修改稿,對住院分娩的農村貧困產婦和城鎮低保戶中的孕產婦,增加了“其住院分娩的費用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適當補助”的內容。委員們表示,江蘇省作為經濟發達省份,住院分娩的費用由當地政府給予適當補貼,是可以做到的。(1月19日
社論表示,盡管委員們的表述將這一規定與“經濟發達”掛鉤,但無論是從價值層面,還是中國社會發展的角度看,政府補貼孕產婦住院分娩的費用,都是大勢所趨。其實,在有的省市,已專門設立了“扶貧病房”、“限價分娩”,使貧困家庭的婦女在生育時有安全保障,不因貧窮生不起孩子。
2005年年初,北京市開始推行貧困孕產婦生育救助辦法,北京籍貧困孕產婦在18個區縣的定點醫院內可享受“孕期檢查報銷1200元、正常分娩報銷2600元”的財政補貼,正常分娩的產婦可總計領取3800元的救助金。幾個月後,根據《北京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北京城鎮企業將被強制要求為具有北京市戶口的職工,包括男職工投保參加生育保險,並為其繳納保險費。與“五險”中的工傷保險一樣,生育保險由企業承擔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費。
社論指出,眾所周知,雖然從20世紀90年代初開始,生育保險便被納入政府的五大險種,但由於沒有制定具體的生育保險實施政策,女職工因懷孕分娩減少收入或失去就業崗位的現象時有發生,針對育齡婦女的歧視性招工、用工政策將許多“準母親”推到艱難生活的邊緣。從這方面說,北京在2005年年初推出的這一舉措,意義重大。
此外,各地也陸續出台了一些救濟制度和措施。2007年鄭州便出台規定,2008年鄭州的貧困家庭孕產婦到指定醫院,從圍產保健到分娩,以及新生兒的計劃免疫接種全免費。凡此種種,都是為保護孕產婦做努力。
當然,這些規定或措施還存在缺陷:北京的規定有“重豎戶籍壁壘”之嫌,鄭州的這項救助活動僅限於2008年。這些規定與措施在時間或地理層面的短板清晰可見。就“戶籍救濟”而言,衛生官員早已指出,目前產科醫院、地段、區(縣)市級婦幼保健院,仍沿用20世紀80年代戶籍所在地建冊的原則,既不方便群眾,也難以保証全部建冊;貧困孕產婦界定困難,由流動人口原籍出具貧困証明真實性難定,由醫務人員憑外觀推測也不可靠。
社論說,2007年,“丈夫拒簽孕婦致死案”曾讓許多人心痛。不得不承認,類似悲劇的根源並沒有在社會中去除。以北京為例,盡管本市籍孕產婦的死亡率在20世紀90年代末已降到20/10萬,提前實現了《北京市婦女發展規劃綱要》和《北京市兒童發展規劃綱要》目標,但每年流動人口孕產婦死亡率是本市孕產婦死亡率的2~5倍。而貧困無疑是導致孕產婦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北京尚且如此,其他地方更值得警惕。
社論表示,公共政策的貧困才是真正的貧困。今日中國,正在建設以人為本的社會。顯然,崇尚公平、正義的好社會的起點,首先決定於每一位孕產婦的際遇。如西哲所說,與其說國家的命運掌握在政治家手裡,不如說掌握在母親手裡。那一雙雙推動搖籃的手,就是推動地球的手!
社論認為,好社會當從關懷每一位孕產婦開始。社會對孕產婦的態度,不僅體現了它的精神高度,更能讓人窺見它的倫理底線;不僅展示了國家的發展現狀,更預示著它的將來。畢竟,孕產婦不只是孕育自己的孩子,更是在孕育國家的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