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不只是合幷機構
從形式上看,大部委制的實行似乎只是將職能相關的機構和部門合幷,“但如果單純認爲大部委制就是簡單的把部門合幷在一起,這樣的理解有失偏頗。”汪玉凱對該報記者强調說,它不是個簡單的合幷,而是貫穿著一種理念。
它是將職能相近、業務雷同的部門整合在一起,使他們更好地對社會進行宏觀管理,减少對經濟的微觀幹預,它的實質是按照决策、執行、監督這三者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原則來構建政府的組織結構,使這三種組織功能相對分化,相互協調和監督。
“目前所見的很多論調都將它曲解爲目前的行政體制改革就是大部委制改革,在我看來,最大限度减少部門間的職能交叉只是實行大部委制改革的一個初衷,實行大部委制也只是我們對决策、執行、監督進行功能整合和分化中的一個部分,它的實質是一種權力結構的重構,政府運行體系和運行機制的重新確立,不能單純理解爲部門間的簡單合幷,合幷只是形式。”
有專家分析說,目前,我們的政府部門功能幷未分化。拿政府采購來說,政府采購要遵循《政府采購法》,由財政部來行使政府采購的决策權;而政府采購的執行權却不由財政部掌控,而是由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來代管。
那麽未來改革當中這些錯綜交叉的權力如何重構?政府運行體系和機制如何重新確立?一位接近改革的專家向該報記者大概描摹其輪廓說,未來可能的形成體制會是,一級政府中,政府各個部門的功能要相對分化,有些部門專門行使决策權,有些部門專門行使執行權,還有些部門專門行使監督權,就如同我們的中紀委和監察部專門行使監督權一樣。
在大部制內部,比如大農業、大交通、大金融等大部門內,其內部部門功能也要進行分化,有的部門專管决策,有的專門執行,有些則專司監督。
大部委制改革有阻力
具體功能如何進行分化呢?這位專家說,可能會將議事協調機構、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等進行改革,與一些部門整合合幷後再進行一體化改革。比如,把一些議事協調機構改造成决策機構,把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造成執行機構,幷將部委進行整合改革。
“可以看到,强調用主體方案來推動改革,也就是說行政體制的改革首先要制定一個總體規劃和方案,我認爲,這個方案絕不會簡單的是一個部門合幷的問題。
汪玉凱教授表示,按照大的行業管理設置機構,而不要把部門設置太細,實行宏觀管理,减少政府對微觀領域的過多管理,這是大部委制的最大好處。“大部委內部的協調畢竟是內部協調,比起部門與部門之間的協調會更加容易。”
而一些接受記者采訪的專家也認爲,大部委制的合幷也將面臨一些阻力。“從人員上來看,如果全部完成合幷,可能會减少10個左右的副部長,甚至可能會少一個國務委員,這可能會是最大的阻力之一。”毛壽龍分析說,同時還要削减一些權力,因爲部委合幷肯定是要解决政府職能轉變等問題,要剝奪一些人的權力就會有阻力。此外,在合幷過程中,也會有一個不適應的過程,過去管了很多,現在忽然不管了,社會、市場是否跟得上?
在汪玉凱看來,除了上述問題,“大部制”改革還面臨著來自幾個方面的阻力,比如,一個大的部門在獲得了比以往更多的權力後,如何對權力進行約束和監督;改革最終必然會涉及到黨政部門權力的對接,如何解决這個對接的問題?而最大的阻力還來自于多年以來被强化了的部門利益。在改革的推進過程中,改革的策略與方法,有效的權力約束機制以及政治體制改革的配合推進都是必須進一步思考的問題。
“當然,2008年和2013年都是個機會,這一次可能不會全面推開,只做一部分,或者即使全面做,也可能是先搭個框架,然後慢慢進行微調。”毛壽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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