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19日電/陳水扁有意在五二○卸任前,特赦未經許可投資大陸的台商,若是相關政策落實的話,和艦案可望就地合法,對此“特赦”一事,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指出,聯電根本沒有所謂“偷跑”,因此和艦案與大不大赦台商無關,他或聯電根本無須大赦,要大赦的是陳水扁跟民進黨政府。
“總統”大選選情吃緊,執政黨頻釋兩岸政策鬆綁的利多,為了吸引台商資金回流,擬推動“未經許可前往大投資禁止項目,研議變通處理”,政府部門已著手研議,讓聯電得以買回和艦的持股,此宗違規登陸案可望就地合地,對於政府的政策“美意”,曹興誠似乎不領情。
中時電子報報道,曹興誠利用埃及旅遊假期結束,即將赴香港演講的空檔,在其部落格上針對“大赦”違法投資大陸台商一事提出看法,曹興誠認為,二零零四年“經濟部”投審會教唆中華徵信所偽造文書誣指,和艦係由聯電投資,而投審會又以偽造之文書向調查局檢舉,才會爆發和艦案。
曹興誠並說,檢調單位經大肆搜索調查之後,發現是烏龍一場,又不肯結案,才用“背信罪”來誣陷他,在高等法院二審當中,檢方要求專家來鑑定他到底有無背信?顯見檢方根本,不確定有無背信事實,卻硬著頭皮起訴他,只有“違法”才需要“大赦”,和艦案中,聯電根本沒有“偷跑”,他或聯電不需要大赦,只有民進黨政府、陳水扁濫權“誤國”,才最需要大赦。
曹興誠還在部落格上還向深綠媒體、名嘴下戰帖,他說,已透過一些管道,希望爭取去幾個深綠頻道,如:三立、民視等說明“和處法”,若能跟一些深綠名嘴當面辯論兩岸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