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29日電/台灣“總統”當選人馬英九昨日接受中國時報專訪時指出,“中選會”組織法長期造成朝野對抗,未來“中選會”不可能由國民黨壟斷,他建議訂定某政黨人數不能超過一定比例、重大事件決策要超過三分之二委員同意等,以保障小黨不會被欺負,“沒有哪一個黨可以一黨獨霸!”
馬英九表示,他一定會改變“中選會”的失衡結構,國民黨過去因為“中選會”的偏頗吃了很多虧,他一定要建立一個很公正的“中選會”,讓大家可以相信。
國民黨會不會再堅持政黨比例制?馬英九並未說明,但他強調,“既然要讓大家可以相信“中選會”,就不可能由國民黨壟斷。”他舉例,像某政黨人數不能超過一定比例、重大事件決策要超過三分之二委員同意等,都要立法明文,以保障小黨不會被欺負,以後的“中選會”,“沒有哪一個黨可以一黨獨霸!”
馬英九回憶,過去他以“法務部長”身份兼任“中選會”委員時,無黨籍委員賴浩敏等人講話都很有分量。
當時國民黨的委員占多數,將近一半,其他委員縱使不是國民黨的、也都支持國民黨,但國民黨委員在裡面反而常常都不講話,傾向尊重無黨籍委員的意見,“他們講了就定了,那時候反而很順。”
馬英九說,國民黨不會因為執政,就去欺負在野黨,“今天你還希望占什麼便宜嗎?如果真的占到什麼便宜,人家會接受嗎?想清楚以後,最好還是公平嘛!”
另外,“立法院長”王金平日前建議“總統”當選人馬英九,上任後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以建立憲政慣例。馬英九昨日明確表示,他沒有意願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因為“意義不大”;依照憲政體制,對“立法院”負責的是“行政院長”,而不是“總統”,由“行政院長”向“立法院”報告比較有意義。
“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規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非屬強制性質。
馬英九表示,在“憲法”上來講,他是可以去“立法院”“國情報告”,但即使他去了,也只是發表一篇演講,並不答詢,“事實上也就這樣而已,意義不大。”
馬認為,真正重要的是“行政院長”,因為他對“立法院”負責嘛!我“總統”也不對“立法院”負責啊!
馬英九解釋,“憲法”是規定“總統”“得”報告,不是必要。“憲法”增修條文是仿照美國方式增訂該條文,但美國與我制度不完全一樣,很難要求比照。
他說,目前為止該條文都沒有適用過,也不影響憲政運作,因此如果沒有特別需要的話,其實由“行政院長”去,會比較有意義。
另外,雖然馬還沒有就職上任,但國民黨“立委”的“凸槌”言行不斷,馬英九強調,“立委”的言行舉止不是只有合法、合黨紀就好,還要顧及社會觀感。
馬英九說,外界批評“立委”的事,很多其實都不違法,像“立委”要提什麼案,連署三十個人就可以提出。但將來他希望從年初簽署的“清廉問政公約”出發,設立一套行為規範,由廉能委員會、考紀會和政策會等單位研擬,請公正人士組成委員會或小組來做評斷、監督“立委”,“剛開始一定意見紛擾,但慢慢大家會沉澱下來,知道哪些事能做不能做,民主有很多東西是要靠傳統來建立的,像資深制這些,我們現在都沒有。”
馬舉例,從“立法院副院長”曾永權新座車被批浪費豪奢等問題,都是社會觀感的問題、都沒有違法,但他很感謝輿論發揮重要作用,讓“有違社會觀感的東西”沒有再繼續發展下去。“當然被罵的時候我們會不爽,但仔細想想,其實這也不是壞事。”
若藍委言行出軌,是否會考慮“一起訴就開除黨籍”?
經歷過特別費案風波的馬英九態度保留,他表示:“要看黨紀怎麼規定,最早開始我們希望提高標準,但是後來發現這會有很大的問題,像起訴時證據是不實筆錄的話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