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陳良宇案一審宣判,他的“衰變史”亦大白天下。 |
中評社香港4月12日電/昨日下午2時,天津二中院主審法官敲下法槌,宣告了62歲的原中共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18年的牢獄生涯。
——樸素區長 →“黃浦幫”大哥 → 階下囚
文匯報報道,作為自前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之後中共最高級別的落馬官員,陳良宇從名不見經傳的小科員,到執掌上海的政治局委員;從拒絕照顧父親住房、作風樸素的“麵疙瘩區長”,到只講義氣不講原則、任人唯私的“黃浦幫”大哥,直至從權力頂峰跌落為階下囚。翻開其25年的仕途經歷,展現在民眾面前的是一個真實的“雙面陳良宇”。
2008年元宵節,上海市經緯公寓,站在自家門口的李謀真,無論如何也不願意承認,自己正是陳良宇的母親,卻在聽到案件即將開庭的消息時,神情關切地打聽兒子可能面臨的刑期。87歲的她不斷地說:“年紀大了,不想講這些事,聽了也是傷心。”
李謀真反覆表達著同樣一層意思 —她與丈夫陳更華,對於大兒子陳良宇的“落馬”情由,真的一無所知。
無私處理老父住房
然而巧合的是,因社保案入獄、一審被判處4年有期徒刑的上海申花俱樂部原董事長郁知非,其涉案住宅正在陳更華家樓下。在上海市有關政府部門對陳良宇案的通報中曾提及,登記在陳更華名下的這套房產,已被認定由新黃浦集團原董事長吳明烈提供資金購買,涉及金額140萬元人民幣。毗臨上海新天地的這棟高尚住宅,每平方米均價現已升至2.6萬元左右。而在此之前人們看到的,卻是陳良宇不為父親分房“批條子”的“事跡”。
1990年4月23日,內地某官方媒體報道稱,陳良宇就任上海市老幹部局局長後,便向曾在文革時期被迫交出住房的父親表態:“老幹部中要解決這類問題的人很多,我不能先為自家著想”;此後陳良宇升任黃浦區區長,又告誡家人反映住房問題,“決不能打他區長的牌子”;到了1989年10月,陳更華欲致信市長反映住房問題,託陳良宇轉交,再次遭拒。
人稱“麵疙瘩區長”
就在同一篇報道中,還重點敘述了陳良宇的“麵疙瘩區長”軼事:“陳區長常常加班加點地工作,很晚才能回家。肚子餓了,總是讓食堂做點麵疙瘩充飢,於是就得了這個風趣的綽號。”
同樣的“樸素作風”,與陳家交往半個多世紀的上海市老幹部張黎也曾撰文敘述:“我到醫院幹部門診看病,恰遇他也在那兒排隊候診。看到我,他站起來打了個招呼,還把我讓到前面”。張黎在文中感慨:“黨的高級幹部,又有多少人能做到一個人在醫院默默排隊候診?”
命媒體樹親民形象
在當上市委書記前,陳良宇給上海媒體的印象是話不多,和媒體更不親近,但成功“上位”後,他驕橫跋扈的性格便開始顯現。到其倒台前夕,上海媒體更是經常接到其秘書秦裕或宣傳部門“指示”,直接為各種關於陳良宇的報道“定調子”、甚至“定篇幅”、“定版位”,為其樹立“親民勤政”的形象。
上海電視媒體每晚6點半的新聞報道長約25分鐘,而陳良宇晉身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後,就立即通過宣傳部門給電視台定了“調子”:凡是有陳出席的活動,報道篇幅不能短於3分鐘,而且必須在6點半的新聞開播後的分半鐘內播出,儼然成了陳良宇“專版”。雖然電視台覺得這樣有違新聞編輯原則,但對於陳良宇的“御批”,還是沒有人敢違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