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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良宇沒在期限內提上訴,意味著一審判刑18年的判決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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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香港4月21日電/今天上午是陳良宇是否上訴的最後期限,據北京晚報報道,陳良宇未提出上訴,這意味著一審判決正式生效。
4月11日,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因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並沒收個人財産人民幣30萬元。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從接到判决次日起,10日內如不提起上訴,判决即生效。
據悉,陳良宇在最後陳述中表示:感謝法庭,感謝律師的辯護。當時有人即由此分析其可能放棄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