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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15天誕生記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6-15 13:52:33  


  無需粉飾,無需溢美。“5·12”汶川地震發生後,中國政府的傑出表現,贏得了空前的贊譽,無論國內國外。

  近日,《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及時發布,又是好評如潮。輿論普遍認爲,條例頒布意義巨大,災後恢復重建選擇立法規制,給予了人們明確的未來預期,激發了人們重振生活的信心與活力。這是中國政府依法行政的鮮明足跡,更標志著中國軟實力在制度層面上的崛起。

  從賑災到重建,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頭緒紛紜,百端待舉,立法介入談何容易。國務院法制辦主任曹康泰用最樸實的語言說道:“當國務院各部委組織救援沖鋒在前時,我們搞立法的,惟一能給災區人民做貢獻的,除了捐點款,就是做好本職工作。”

  前後15天,《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誕生了。在這一出色答卷的背後,有著怎樣的鮮爲人知的幕後新聞?近日,本報獨家專訪國務院法制辦農業資源環保法制司司長王振江,此刻,疲倦尚未從他的臉上完全退去。一問一答之間頗有故事。

  15天立法日程表

  王振江說,任務是在5月26日下達的。這時距離汶川地震發生僅14天。

  5月26日當天,立法小組成立,白天討論思路,晚上開始動筆。

  5月27日,國務院法制辦把第一次征求意見稿,在下班前,發到了35個國務院部門和四川、甘肅、陝西、雲南、重慶5個災區政府征求意見,要求他們28日下班之前回復。

  5月28日下午,國務院法制辦從征求意見的35個國務院部門中,選取了15個與抗震救災、恢復重建關系特別密切的部門,直接帶上意見來開座談會。國務院法制辦主任曹康泰、副主任張穹到會聽取意見。

  5月28日晚上,根據反饋意見,立法小組人員立即進行修改,形成了第二次征求意見稿。

  5月29日,第二次征求意見稿印送45個國務院部門(增加了10個部門)征求意見。當天又是連夜對條例進行了修改。

  5月30日,立法草案報告說明起草完畢。

  5月31日,經過法制辦領導審定,晚上7點半報送國務院。

  6月2日,根據溫家寶總理指示,草案又專門征求了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的意見,同時,又補充征求了國家民委等幾個部門的意見。

  6月3日,對征集上來的意見又進行了研究幷修改草案。

  6月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根據常務會議的精神,立法小組連夜修改,幹了一個通宵。

  6月5日,草案又報到國務院。

  6月8日,溫家寶總理爲此簽署國務院令。

  6月9日,新華社發布《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

  從啓動到出台,整整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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