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18日電/國務院辦公廳17日發佈《國務院辦公廳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據此規定,在主要職責被精簡的同時,國務院辦公廳的內設機構比原來增加了一半,其內設機構由以前的六個增至九個,編制由219名擴大到519名,此外還新成立了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督查室、電子政務辦公室、財務室。
文匯報報道,此次《規定》對國務院辦公廳的職責作出調整。值得關注的是,醞釀多年的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成立,專責國務院值班,重要情況及時報告,傳達和督促落實國務院高層指示,組織開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等工作。
《規定》顯示,國務院辦公廳的主要職責由原來的11項卻精簡為現在的8項,顯得更加明確和精練,可強化職責,加強應急、督查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之作用。
在新《規定》中,中辦國辦信訪局已被撤銷,同時,增加了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國務院總值班室)、督查室、電子政務辦公室、財務室等機構,從而使國務院辦公廳的內設機構達到了九個。
機構增多,機關人員也大幅增加。《規定》顯示,國務院辦公廳機關行政編制為519名。其中,國務院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9名,司局級領導職數43名。在1998年的原規定中,國務院辦公廳的行政編制為219名。其中,國務院秘書長1名,國務院副秘書長5名,國務院機關黨組副書記1名,司局級官員職數為20名。
維護“三定”權威
中央編辦負責人就國務院上月審議通過的部分部門“三定”(定職能,定機構,定編制)方案回答了媒體的提問,指出“三定”方案印發後,各部門要切實維護“三定”規定的嚴肅性、權威性。按照規定的職能範圍,規範運作,不缺位、不越位、不錯位;盡快把內設機構和人員調整到位,促進部門轉變職能、改進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國務院辦公廳現設機構
(一)秘書一局
(二)秘書二局
(三)秘書三局
(四)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國務院總值班室)
(五)督查室
(六)電子政務辦公室
(七)人事司
(八)行政司
(九)財務室(副司局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