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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輕案程序 在全國8個檢察院開始試點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8-24 12:14:00  


  中評社北京8月24日電/有檢察官認為:如果按照這個設計的模式走下去,很有可能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辯訴交易制度之路 

  法制日報報道,2008年8月13日,從審判庭回到看守所的河北省承德縣六溝鎮農民欒柱,一掃往日心事,看起了奧運會女子舉重的電視直播。他做夢也想不到,自己犯下的盜竊案當天就能當庭審結,并 
成為我國適用認罪輕案程序審理的第一案。 

  當日,他被法院判處管制2年,并處罰金1萬元。 

  就在他看電視的時候,看守所為他辦好了手續。隨後,他收拾行李回家了。 

  讓欒柱成為第一受益人的,是一項新的輕微刑事案件的快速處理程序,全稱叫《認罪輕案辦理程序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簡稱認罪輕案程序。 

  8月1日起,認罪輕案程序在全國8個基層檢察院開始試點。 

  “有中國式辯訴交易的味道。”一位參與該試點的基層檢察長說。 

  推動這項試點工作的是中國檢察官協會。《認罪輕案辦理程序實施細則》是檢察官協會《辯訴交易制度研究》課題的階段性成果,曾經征求最高檢有關部門的意見。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部門對該課題很支持,課題組與相關各部門進行了協商,選定了8個基層檢察院進行試點。 

  在很多法律人的記憶裡,辯訴交易并不陌生。早在2002年4月,黑龍江省牡丹江鐵路運輸法院第一次試用“辯訴交易”制度審結了一起刑事案件,整個審結過程僅僅用時25分鐘。可以稱之為我國明確采用辯訴交易方式審理的第一案。這一案件,在當時引發了廣泛的討論。 

  6年前,那場自下而上的制度破冰掀起的軒然大波已不見波瀾。6年後這場自上而下的漸進式改革,又悄然拉開序幕。 

  8家基層檢察院會簽試點 

  近年來我國刑事案件持續增加,司法機關面臨著很大的辦案壓力,需要對一些較輕微的刑事案件分流處理,以加快辦案速度,節約司法資源。 

  其實早在2006年10月,由中國檢察官協會承擔的研究課題《辯訴交易制度研究》就已立項,中國檢察官協會對於《辯訴交易制度研究》這項課題一直保持低調。2008年,項目組終於在各界的期盼中,捧出《認罪輕案辦理程序實施細則》和試行方案等研究成果。 

  《細則》規定適用認罪輕案辦理程序的刑事案件,要同時符合三個條件:事實清楚,主要證據確實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認罪;依法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單處罰金。 

  據悉,該項目已進入第三階段,即在一些基層檢察院進行試點。北京市東城區、石景山區檢察院、河北省承德縣檢察院、重慶市合川區檢察院、江西省婺源縣檢察院、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檢察院、無錫市惠山區檢察院、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市檢察院8家有代表性的檢察院作為試點單位。各試點單位與當地審判機關、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協商,會簽《細則》後,於2008年8月1日正式實施。 

  此次基層檢察院試點實驗的主要目標有三點:縮短偵查、起訴、審判階段的時間;減少拘留、逮捕的適用;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那麼,《細則》在基層檢察院試行的效果究竟如何呢? 

  帶著這個疑問,記者來到承德縣人民檢察院。 

  創設“認罪答辯筆錄” 

  8月18日,承德縣檢察院公訴科檢察官韓朝輝從縣公安局案審中隊李延華隊長手中,接過起訴意見書。他注意到犯罪嫌疑人付玉超8月15日已被公安局取保候審。這一人性化之舉讓他感佩公安機關對《細則》的配合。 

  韓朝輝認真研究了卷宗,初步確認此案適用認罪輕案程序,隨即聯系已回到家中的付玉超,并為其聯系縣司法局指派律師。 

  8月19日上午記者恰巧趕上了訊問嫌疑人,目睹了韓朝輝制作“認罪答辯筆錄”的全過程。 

  8月19日上午9點半,嫌疑人付玉超和司法局為其指派的律師李峰到場,訊問正式開始。據韓朝輝介紹,《細則》規定從審查起訴階段起,適用認罪輕案辦理程序的,必須要有律師參與,“這是《細則》的一大亮點,很關鍵,確保了接下來筆錄的公正”。 

  說是訊問,現場的氣氛卻沒有警匪片中唇槍舌劍的激烈交鋒。韓朝輝首先確認了嫌疑人的姓名、家庭住址和文化程度等,隨即鄭重地告知付玉超適用認罪輕案程序的選擇權,并介紹簡化辦理的程序。 

  “首先,按照本程序,審查起訴和審判分別在10日內審結”,他宣讀道。顯然只有初中文化水平的付玉超對縮短了多少訴、審時間并沒有明確概念。當李峰告訴他要是采用普通程序起訴和審判一般要1個月才能審結,付玉超馬上點頭對前者表示贊同。 

  “其次,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將全面開示證據,并就定罪和量刑提出意見”,韓朝輝對此作了簡單解釋。他首先問付玉超是否認罪,付玉超回答并點頭稱是。韓朝輝隨即打開卷宗明確告知,付玉超的犯罪事實已構成盜竊罪并逐一出示了主要證據,主要證據確實充分,付玉超對犯罪事實均承認。韓朝輝再次明確告知付玉超在審判階段將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在筆錄中量刑建議幅度一欄中注明。 

  “最後,在審判階段,將按照簡易程序辦理,對認罪自願性、證據和定罪量刑的檢察建議進行審查,酌定從輕處罰,當庭作出判決”,韓朝輝說:“我下午制作完起訴書就馬上交給法院。” 

  李峰在筆錄上簽署了律師意見“同意適用認罪輕案程序辦理”。三方隨即在筆錄上簽字確認。時針指向了上午十點半,僅僅用一個小時,一份“認罪答辯筆錄”就制作完成了,將隨起訴書一并遞交法院。 

  這份只有2頁的“認罪答辯筆錄”可不簡單。據專家介紹,為了確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答辯的自願性和固定認罪的有關內容,防止其反悔,同時保證程序簡化具有堅實的認罪基礎,在吸收國外辯訴交易合理成分的基礎上,創設了認罪答辯筆錄,它是整個認罪輕案程序中關鍵的一環。 

  付玉超告訴記者,他女兒出生才半個月,“這也是我自首的重要原因,我還付了賠償款爭取寬大處理。我希望等女兒記事了我也走出監獄成為一名合格的爸爸。我現在很後悔,真的害怕蹲監獄時間太長,導致妻離子散”。 

  承德縣法院刑事審判庭王玉潔庭長說:“審判程序全程簡化了。接到檢察院的起訴後,我們會盡快開庭,同時立即開始審查。可以采用電話、傳真等便捷方式核實其他證據。整個過程中檢察院不需要派人參加,當事人可以請律師,也可以提請法院指定。最關鍵的就是核實認罪答辯的真實性,確認無誤後,就可以當庭宣判了。” 

  8月20日,記者再次來到法院,卻從王玉潔庭長那裡得知,付玉超雖接到法院的傳喚,卻遲遲沒有出現,這似乎預示著此類案件在適用取保候審時的潛在風險。好在第二天付玉超就趕到法院接受了審判,他被當庭宣判拘役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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