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2日電/台北地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合議庭昨天對吳淑珍再次發出傳票,要求她在本月19日上午9時30分以貪污被告身分出庭,並通知檢察官蒞庭。在此之前,吳淑珍稱病向台北地院請假16次,打破司法紀錄;在檢方積極追查扁家洗錢案之際,吳淑珍是否出庭備受注目。
聯合晚報報道,吳淑珍被控“國務機要費”貪污案,從2006年12月15日出庭進行無罪答辯並昏厥後,自此沒有再為“國務機要費案”出庭,如果本月19日她如期出庭,與上次她在法院現身已時隔643天。
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8月16日搜索陳水扁寶徠花園宅邸,就訊吳淑珍,吳淑珍對海外密帳提出四種金錢來源的說法,正式製作被告筆錄時,吳淑珍則變更說法,口供與陳水扁所謂的“選舉剩餘款”一致;另外,有媒體自扁家後山拍攝到吳淑珍坐著輪椅在家打電話的照片,吳淑珍居家動態也因而曝光。
相關院、檢人士說,吳淑珍既然能向特偵組供稱密帳來源,亦能表達兒、媳陳致中、黃睿靚瑞士帳戶的屬性其實為人頭帳戶等情形,“應具備面對司法審判的體力”、“具備抗辯能力”,並非絕對不能出庭,合議庭因此認為她該為涉案出庭。
“國務機要費案”共起訴吳淑珍、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扁辦主任林德訓和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四人,目前馬永成涉案部分已進入提示證據程序,林德訓、陳鎮慧部分審案進度到了準備程序終結,即將進入審理庭,唯獨吳淑珍部分毫無動靜。
事實上,“國務機要費案”審理一波三折,先是吳淑珍稱病請假,後有陳水扁聲請返還“國務機要費案”的全部卷證,之後,陳水扁不服對自己不利的裁定,屢次提出抗告,造成聲請案在台灣高等法院、最高法院游移,懸而不決,還補核定“腦海”中的機密,致案件停審。
馬英九8月6日發函台北地院、特偵組註銷被陳水扁宣稱的絕對機密,台北地院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最高權責機關的行政命令,認為缺乏停審事由,合議庭審酌案情後,昨天對吳淑珍發出傳票,要求她本月19日到案受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