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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的信用已經破產,他現在不管講什麼都沒什麼人會相信。(中央社圖) |
中評社台北9月4日電(記者 林淑玲分析報導)在“國務機要費案”偵結前夕,陳水扁昨天大動作開記者會,援引馬英九因應市長特別費案的“大水庫理論”,強調他的機要費支出大於收入,絕對沒有放到私人口袋。扁的說法毫無新意可言,特別是所舉出的支出項目,多項已被檢察官發現是造假,他拿出來的帳豈有可信度可言。
陳水扁昨天說,從2000年5月20日到2006年8月31日止,收入合計新台幣1億9070萬3030元,支出合計2億314萬5048元,“支出大於收入,收支尚不足1244萬2018元。”扁打的算盤是,如果馬英九可以用“大水庫理論”獲得無罪判決,他也可以。
扁聲稱2億314萬5048元支出,共有五項支出項目,除了三節犒賞、春節紅包、員工犒賞,另有捐款“馬其頓留台學生”等29案712萬2732元、其他重大支出15案1億2716萬2116元。不過,扁昨天並沒有拿出細目。
而且,最關鍵的問題在於,扁這些所謂的支出,在2006年陳瑞仁檢察官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時即證明,有若干打著“機密外交”為招牌的支出,根本是編造的。最典型的就是編造出“甲君”代為從事“南線專案”領取工作費;當時在“甲君”坦承做偽證之後,扁多位幕僚已坦承做偽證。
帶著濃厚律師與賭徒性格的陳水扁,最厲害之處是“敢講”。類似“南線專案”虛報機密外交經費的事,明明在1年多前就被檢方拆穿了,人事時地物在“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裡寫得一清二楚。他竟然到昨天還拿出一堆真假不分的所謂“支出”,聲稱“國務機要費”都不夠用,他還要自掏腰包。
扁今天公布這些支出的金額,顯然還是打算以“國家機密”做為護身符。不過,不論是府方或檢方要突破也很容易,既然是“國家機密”,依法就要留檔、列入移交;凡是找不到檔案的,可以全部推論都是假的。依法就法,陳水扁也無力反駁。
陳水扁的信用已經破產,他現在不管講什麼都沒什麼人會相信。他如果有證據,證明自己並無不法,應該趕快去向特偵組說,不必在那邊故弄玄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