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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台灣還有資格談法治嗎?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9-04 11:20:08  


  中評社香港9月4日電/台灣中國時報今天社論指,看過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在記者會中的告白,很少人不會心生感慨,有這樣的“調查局長”,台灣還有什麼資格談法治?談文官中立?

  用簡化的說法重組一下情節吧:陳水扁家族涉有海外洗錢犯罪事實在先,“調查局長”兩度掌握了關鍵的一手證據,卻兩度以“情資”名義,告知涉案的當事人陳水扁,讓扁家族可以從容的移轉帳戶、可以從容的銷毀證據、可以從容的舉家串供、可以從容的編織一套所謂“選舉結餘款”的說詞,有了這大半年的黃金時間,難怪扁家人面對司法調查顯得氣定神閒,未來若陳水扁能從弊案中順利脫身,葉盛茂兩度“通風報信”,必居首功。

  社論說,見識過這一齣荒謬的戲碼,誰還相信經歷過政黨輪替後,打造一個“國家調查局”不再是夢想?一個被賦予查察不法、舉發奸邪的情治首長,將記載有犯罪關鍵事證的公文,當成情資當面呈交給涉案當事人,不論此時此刻如何冠冕堂皇的硬拗,已經整個摧毀了“調查局”在人民心中的地位。原來“調查局”的自我定位,從來就是元首的耳目,不是為人民捍衛正義的前鋒!有了這般“實在太超過”的“調查局長”,扁家涉嫌海外洗錢的行徑,膽子怎麼不會越來越大?帳戶怎麼不會越開越多?布局又怎麼不會越來越細緻?

  換個角度想想:有那麼多人願意奉上回扣或獻金,有那麼多人心甘情願的充當人頭,有那麼方便進出“國境”的“國安通道”,有那麼多專業“理專”負責將錢洗淨,有那麼多“XX群島”提供做洗錢天堂,如今再加上有情治首長隨時掌握“情資” 通風報信,對一個有意想A錢或是洗錢的“國家元首”(或是“第一夫人”),好像一點都不困難,對不對?

  社論指,葉盛茂的告白,不論是基於意圖減輕罪責,亦或是真的受到感召,至少在第一時間就戮破了扁所布局的謊言:

  第一,扁在“九十五年”(2006年)就已掌握其在澤西島開戶與洗錢作為,已遭國際洗錢防治機構盯上的情資,證明所謂“年初才知有海外匯款案”的說法,從一開始就是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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