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12日電/針對陳水扁方面掌握情資,指李登輝從1995年起,就利用人頭匯出五千一百餘萬美元,近李人士昨晚反駁說,“陳水扁講得歷歷在目,就向特偵組檢舉,讓檢察官查啊!”
聯合報報道,近李人士表示,李登輝上周六說扁家從2002年“已經開始匯錢了”,只是單純陳述李登輝所知道的事實,並未指控陳水扁“貪汙”,扁不必作賊心虛。這位人士指出,陳水扁幕僚已承認他在台北市長任內就在海外買房子,“如果錢沒有匯出去,要怎麼買房子?”而他擔任市長期間,遠早於2002年,可見李登輝說他從2002年就開始匯錢,不需過度解讀。
對於陳水扁方面繼續咬定“陳國勝”、“李忠仁”就是李登輝的隨扈,並充當匯款的人頭,近李人士表示,“那就把這兩個人找出來問清楚,看他們到底把錢匯給誰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