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26日電/因涉入巴紐案潛逃在外的外交掮客金紀玖廿五日聲稱,台灣政府追討的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已用在加強台灣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和大陸的關係,其中一千萬美元是他擔任陳水扁和劉泰英兩岸密使的費用,目的在促進兩岸關係。
金紀玖昨天透過新加坡Aptus法律事務所提出的答辯書聲稱,台灣政府沒有理由追討這筆款項。
據中國時報報道,金紀玖在一百一十八頁的英文答辯書中聲稱,台灣政府於二○○六年九月十五日把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匯入他與吳思材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帳戶內,其中有一千萬美元是用於他在一九九五年到公元兩千年期間,擔任中華開發前董事長劉泰英和陳水扁的密使工作上,目的在加強台灣與大陸的關係。但是,他沒解釋為什麼二○○六年的錢會用在一九九五年到二千年之間?
金紀玖指出,劉泰英為當時“總統”的親信,並說他是透過“國家安全會議”前秘書長邱義仁、“國防部”前副部長柯承亨,成為陳水扁的密使。
金紀玖在答辯書中表示,除了一千萬美元用於加強兩岸關係外,其餘一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由吳思材處理,用於協助台灣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立外交關係,其中一部份是他和吳思材充當中間人的酬勞。
金紀玖宣稱,巴紐在二○○六年九月二十日發表一份台灣與巴紐加強外交關係的公報,也傳真一份給吳思材;也是在他和吳思材努力下,巴紐才派官方貿易代表到台灣,台灣當時的“外交部”副部長也曾至少一次到巴紐會晤總理。
答辯書稱,台灣和巴紐最終無法建交,是因為沒有成功安排陳水扁到巴紐訪問,因而雙方於二○○七年十月終止談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