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2日電/據新華社報道:10月22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郴州市委副巡視員劉清江(副廳級)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一審開庭。
被告人劉清江,男,1949年12月出生,大學文化,捕前系中共郴州市委副巡視員。
據檢察機關指控,1995年至2006年期間,被告人劉清江利用其擔任臨武縣人民政府縣長、臨武縣委書記、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郴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長的職務之便,在工程承攬及結算、開礦辦證審批、礦權糾紛處理、項目審批、水電開發、幹部任用和人事調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折合人民幣400多萬元。此外,檢察機關還指控被告人劉清江有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