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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統戰部副部長朱維群 |
中評社香港11月10日電/國新辦2008年11月10日(星期一)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請中央統戰部常務副部長朱維群介紹近期中央與達賴喇嘛私人代表接觸商談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中央統戰部副部長斯塔、西藏自治區副主席白瑪赤林也出席本場發佈會。
國新辦新聞局副局長華清:女士們、先生們,上午好!近日中央與達賴喇嘛私人代表進行了商談,受到了國內外廣泛關注,今天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發佈會,請來了中央統戰部副部長朱維群先生、中央統戰部副部長斯塔先生和西藏自治區副主席白瑪赤林先生與大家見面,介紹這次商談的有關情況。現在先請朱維群先生介紹有關情況。
朱維群:女士們、先生們:我對和斯塔副部長、白瑪赤林常務副主席今天與大家見面感到很高興。這兩位都是藏族同志,今天我們三個人當中我是“少數民族”。現在,我向各位介紹此次與達賴喇嘛私人代表接觸商談的主要情況。
10月31日至11月5日,達賴喇嘛的私人代表甲日.洛迪、格桑堅讚一行五人回國。這次接觸商談是2002年以來的第9次,今年以來的第3次。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央統戰部部長杜青林接見了他們。我和中央統戰部副部長斯塔、西藏自治區常務副主席白瑪赤林同他們進行了一整天的談話。此外,我們請國內有關專家學者向他們介紹了中國民族區域自治的理論、政策和實踐的情況,安排他們到寧夏回族自治區參觀。這次接觸商談,相互在觀點上仍然存在很大分歧,但總的氣氛是坦誠的。
杜青林副主席在接見時,全面介紹了當前國家的形勢,著重講了三點意見:
第一,要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在中國,任何組織、個人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持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憲法明確規定的,任何違反憲法、否定“三個堅持”的行為都是絕不能允許的。
第二,要正確認識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所有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民族區域自治是我國單一制國家結構下的一種自治形式,不同於一些國家的聯邦制、邦聯制;民族區域自治是民族自治和區域自治的有機結合,不同於我國在香港、澳門實行的“一國兩制”;不允許任何人打著“真正自治 ”旗號製造民族分裂,損害民族團結。
第三,中央對達賴喇嘛的政策是一貫的、明確的,中央對與達賴喇嘛接觸商談的態度是認真的。中央多次明確指出,“西藏獨立”不行,“半獨立”不行,“變相獨立”也不行。關鍵是達賴喇嘛對自己的政治主張和行為要進行徹底反思和根本改正,言行一致,這樣才能為改善與中央的關係創造條件。
我們在與甲日一行談話時首先指出:在今年7月接觸時,你們曾經表示做到中央提出的“四個不支援”沒有困難。但是此後你們食言而肥,完全沒有履行承諾,抵制和破壞北京奧運會的行為不僅沒有停止,反而進一步升級;繼續攻擊中央政府,支援“藏青會”等組織公開搞“西藏獨立”,煽動組織暴力活動;繼續推動“西藏問題”國際化,企圖利用一些外國人對中央政府施壓;繼續勾結“民運”分子、“法輪功”、“東突”等敗類,企圖製造反對中央政府、分裂祖國的“統一戰線”。你們的行為激起全國人民的強烈反感,激起了全球華人、華僑、留學生的強烈反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