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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提到,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應對市場變化。 |
中評社香港12月22日電/國務院辦公廳21日發布的《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應對市場變化。
意見提到,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應對市場變化。房地產開發企業要根據市場變化和需求,主動採取措施,以合理的價格促進商品住房銷售。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做好2008年年底前房地產項目工程款結算、農民工工資發放等工作的監督檢查。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調整住房銷售價格過程中出現的糾紛,要努力做好化解工作,引導當事人依據合同約定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合理的融資需求。商業銀行要根據信貸原則和監管要求,加大對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特別是在建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對有實力有信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兼並重組有關企業或項目,提供融資支持和相關金融服務。支持資信條件較好的企業經批准發行企業債券,開展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拓寬直接融資渠道。意見明確,取消城市房地產稅。為進一步公平稅負,完善房地產稅收制度,按照法定程序取消城市房地產稅,內外資企業和個人統一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全文)
國辦發 〔2008〕13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決策部署,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進一步改善人民群衆的居住條件,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
(一)爭取用3年時間基本解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及棚戶區改造問題。一是通過加大廉租住房建設力度和實施城市棚戶區(危舊房、筒子樓) 改造等方式,解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二是加快實施國有林區、墾區、中西部地區中央下放地方煤礦的棚戶區和采煤沉陷區民房搬遷維修改造工程,解決棚戶區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三是加強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各地從實際情況出發,增加經濟適用住房供給。
2009年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的關鍵一年。主要以實物方式,結合發放租賃補貼,解決260萬戶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解決80萬戶林區、墾區、煤礦等棚戶區居民住房的搬遷維修改造問題。在此基礎上再用兩年時間,解決 487萬戶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160萬戶林區、墾區、煤礦等棚戶區居民的住房問題。到2011年年底,基本解決747萬戶現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基本解決240萬戶現有林區、墾區、煤礦等棚戶區居民住房的搬遷維修改造問題。2009年到2011年,全國平均每年新增130萬套經濟適用住房。
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的同時,積極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國家加大支持力度。住房城鄉建設部等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規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