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23日電/扁家弊案是否可能換人審?台灣《聯合晚報》報導,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黃俊明上午指出,為免繫屬法院的“國務機要費案”,出現不同的認定標準,基於判決標準一致及訴訟經濟考量,蔡守訓和周占春兩位審判長仍在協商中,尚無定論,惟據了解,蔡守訓傾向不再堅持,將把手中的“國務費案”併案處理,現只等周占春等頭,扁案不僅不會換人,且可能全由周占春負責審理。
至於出現爭議的“國務費案”如何併案,慣例上雖是“後案併前案”,但據了解,蔡守訓審判長已不再堅持,傾向將審理二年多的“國務費案”,併給周占春。換言之,扁家四大弊案將全由周占春負責審理,正式的併案,將在特偵組抗告程序結束後定案。
報導指出,台北地院出現的併案討論,主要是緣於二年前接手“國務機要費案”的蔡守訓審判長,與剛抽中扁家四大弊案的周占春審判長,如果不併案處理,未來恐會出現判決歧異的不同認定標準,北院因此召開庭長會議,希望二位審判長自行協調,若協調不成,再由庭長會議將投票決定。
黃俊明表示,基於訴訟經濟及判決一致的原理,蔡守訓及周占春兩個合議庭均曾提出併案的意見,但目陳水扁的羈押問題尚未確定,可能影響案件實體的審理,待特偵組抗告程序確定,併案才會定案,目前兩庭仍在協調中,還沒有結論。
黃俊明表示,過去拉法葉艦案及力霸案,在併案上雖然都是“後案併前案”,但實務上,另有“小併給大”的原則,目前扁案與“國務費案”間如何併案,並不受“後案併前案”的拘束。
報導表示,據了解,在蔡守訓與周占春的私下溝通中,蔡守訓認為該庭審理“國務費案”已久,希望持續審理,周占春雖透露特偵組起訴的“國務費案”願意併案,但另外的扁家洗錢、南港案、龍潭購地案仍應由他來審。 |